本报讯 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关于重点企业发票使用情况检查工作相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稽查局稽便函【2011】31号 ),布署对9户重点企业5类发票使用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这9户重点企业是中国铁建(601186)、中国水利水电建设、中石油、建设银行(601939)、光大银行(601818)、联通公司、中国人寿(601628)、新华人寿、泰康人寿。5类发票分别是“会议费”、“餐费”、“办公用品”、“佣金”和各类手续费等的发票。
通知要求,此5类发票须列为必查发票进行重点检查。对此类发票要逐笔进行查验比对,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存在利用虚假发票及其他不合法凭证虚构业务项目、虚列成本费用等问题。税务机关开展抽查和重点检查工作的开始时间不得迟于2011年8月1日。
此前,国家税务总局表示,2011年各级税务机关要根据本地实际,组织、专门部署对建筑、金融、保险、通讯、石油石化、房地产等重点企业发票使用情况开展重点检查工作,并明确了七方面检查内容与落实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