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人民日报 |
发布时间: |
2011年05月09日 08:16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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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以法律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机关、进单位的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以求实创新为切入点,坚持每年集中力量开展“一进”或“二进”,将每项活动办得有特色有亮点,取得了显著成效。
“法律六进”全覆盖
“法律进乡村”活动,覆盖了海南省2531个行政村及农垦3292个农场生产队,探索建立起“五个一”农村普法工作机制,即全省124万多家农户每户赠发一本普法手册,每个村委会配备一名法律顾问和一名法律援助联络员,成立一个调委会,建立一条“12348”法律服务热线。通过“法律六进”活动的有效开展,全省法制教育普及率提高到90%以上,其中,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普及率达98%以上,青少年普及率达95%以上。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在建设法治政府、民主科学决策、依法行政方面的意识和能力得到明显增强;广大人民群众了解到更多法律知识,学会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针对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等重点普法对象的特点,海南省依托“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法律六进”活动,组织开展了“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学法守法用法,建设美好祖国”、“弘扬法治精神,构建和谐海南”、“法治政府与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等系列主题活动,打造法制宣传教育平台,促进法治文化建设。
宣传实践相结合
海南省还注重法制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作用,在省政府和18个市县政府、330多个行政部门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法律顾问471名,为重大决策前进行法律咨询提供了制度保障。海南省还加强了市县、乡镇街道、村(居)委会三级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和人民调解网络建设,2006年至2010年,全省共新增法律援助工作站421个、法援联络员3952人;办理法援等各类案件26000多宗;“12348”热线法律服务和接访近18万人(次);建立人民调解组织7303个,人民调解员44900多名,调解民间矛盾纠纷成功率达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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