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中华工商时报 |
发布时间: |
2011年04月08日 09:34 |
作者: |
刘书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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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第一季度刚过,全国12个省区市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其中8个省份超过千元。 从4月1号起,浙江省开始实施新的最低工资标准,每月从1100元调整到1310元,超过了一直高居榜首的上海,成为目前全国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省份。 最低工资上调 其实,目前浙江省大多数企业员工的工资都在最低工资标准之上,真正拿最低工资的人群还是少数。 另外,记者从北京市总工会获悉,外企工会联合会目前首次出台行业最低工资标准规范,即外企员工薪酬应不低于北京市工资最低标准的1.5倍。以现在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1160元计算,外企员工工资“底线”应为1740元。 自今年1月1日起,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从960元调至1160元。按照规定,劳动者应得的加班工资、加点工资、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四类项目,需用人单位另行支付,而不计入最低工资标准当中。按照这一标准150%计算,今年北京市外资企业员工的最低工资标准将为1740元。 基本生存费用包含什么?长期研究这一问题的暨南大学教育学院院长、博导韩兆洲认为,生存费用大致可分为三个层次,最低层次是最低生存线,包括吃、穿、用和杂项(居住、燃料等);中间层次是温饱生存线,内容是在最低生存线基础上再加上基本的交通、通讯支出;较高层次是发展生存线,是在温饱生存线上再加上基本医疗保健和文化教育。按照2010年的社平工资、经济增长等因素,珠三角的最低生存线在1200元左右,温饱生存线在1300元左右,而发展生存线则在1500元左右。 韩兆洲表示,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要充分考虑企业的实际情况,宜采取“小步快跑”的方式,而不是一下调得很高。但目前有些企业担心,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会“搞死企业”,实际并非如此。调查显示,真正只拿最低工资的劳动者只占5%-10%左右,低工资在市场上根本就难招到人。 过去很多地方最低工资都进行过调整,不少劳动者反映,自己的收入并没有高出多少。由此,又引出一个相关话题——如何提高职工的总体收入水平? 现在各地都在往上调最低工资,但是这个往上调是有限的。首先,最低工资本身从来就不能反映劳动者基本生活保障的要求;其次,并不是所有单位都会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来实行,很多企业是靠增加加班时间来抵消最低工资上调的成本,而地方政府也可能会出于招商引资的需要,反而希望压低工人工资以吸引更多的外部投资。 未来提高仍有空间 《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作时间。” 部分企业采用“底薪+加班费+补贴”的工资结构,试图歪曲最低工资,掩盖其最低工资不能兑付的问题。他说,尽管绝大多数工人拿到手的工资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但是这种工资已把加班费和一些基本福利补贴计算在内。如果扣除这些费用后,将会有相当一部分职工工资达不到当地最低工资水平。工厂在给工人发放工资时,常常采用不提供个人工资清单,使工人不清楚自己所得收入的各个项目。 中国就业研究所所长、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院长曾湘泉表示:目前中国劳动力依然供过于求,低工资时代远未结束;在提高就业总量的同时,更应关注就业质量的提升。 然而,近年出现的“民工荒”使超低价使用民工的时代也许一去不复返,现在制造企业必须思考什么才是真正的竞争力。劳动力市场结构和价格的变化正在深刻地影响着中国的企业竞争力。 中国的低工资时代已经面临调整,但还远没到结束的那天。以农民工的工资为例,目前大概是月收入千元左右,在这个基础上要涨到能在城市过上体面的市民生活的水平,恐怕还要经历一个漫长的过程。无论是从工资占国民收入的比重、还是从最低工资占平均工资的比重来看,中国工人的工资水平在国际上相比是很低的。国外最低工资一般占平均工资的40%-50%,中国远没有达到这个比例。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指出,从绝对数看,近些年来中国居民收入增长还是明显的,但从相对数看,在社会财富这块蛋糕的切分中,居民收入所分得的份额是减少的。目前,工资收入仍是居民收入的主要渠道,它在生产要素中的分配比例偏低,仅占企业运营成本的10%左右,远低于发达国家的50%。因此,增加劳动者的劳动收入是合情合理的。 提高最低工资影响竞争力? 然而,工资成本上涨,使那些利润空间小的劳动密集型企业承受着巨大的压力。浙江、广东一些中小企业主表示,企业发展离不开职工的努力和奉献,企业效益增加了,给职工涨工资是应该的。但是,很多中小企业没有核心技术,生产的大多是低附加值产品,市场竞争激烈,利润空间很小。现在,企业仍未完全摆脱金融危机的负面影响,不少企业维持生存尚且困难,再给工人涨工资确实是力不从心。 针对涨薪可能给企业带来的压力,财政科学研究所国有经济研究室主任文宗瑜认为,财政税收政策在这方面应发挥积极作用,为企业减轻税负、缓解压力。比如,分类提高并明确可税前计入成本的月工资标准,对中小企业尤其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应大幅提高这一标准;对于企业提高低收入员工工资,实行减税奖励;对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中小企业实行员工社保的财政补贴等。他还建议,居民收入增长及收入分配改革的具体量化标准应纳入政绩考核体系,并用政策与法律的手段加以保证,防止收入分配改革半途而废。 人力成本的提高是当前企业面临的巨大压力,怎样从深层次解决自身生产方式转型的问题是摆在经营者面前生死攸关的大事。政府方面也许会采取“化税为薪”等手段来为企业进行一定程度的减压,但市场经济竞争的残酷性决定了难于实现转变、依靠“血汗工厂”模式的一些企业必将遭到淘汰,阵痛难免。 收入分配改革,重点是增加劳动者收入。一方面,劳动者特别是一线工人收入偏低,增加他们的收入已是当务之急;另一方面,涨工资又会加大企业用工成本,影响企业的竞争力。企业经营发展不好,职工增加收入就成了无源之水,不仅难以持续,甚至保“饭碗”都会成问题。 按照世界经济的发展规律,劳动密集型企业在一个地区存在10年为一个周期,而目前在我国这种产业却存在了20年之久,是不正常的。以广东省为例,由于产业得不到升级,长期以来形成的高投入、高消耗、低效益、环境污染严重的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而十六大提出我国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新型工业化道路是现代化强省的必然选择,最低工资标准偏低,违背了新型工业化的要求,不利于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因此淘汰落后企业实现产业升级正逢其时。同时,产业结构调整并不意味着要将劳动密集型产业淘汰掉,劳动密集型产业也可以在既有的基础上通过创新来提升质量和品牌影响力、提高生产经营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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