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国际金融报 |
发布时间: |
2011年03月11日 08:42 |
作者: |
朱胜利;胡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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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0日,全国人大代表、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行长孙工声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人民银行现行的部门预算不能满足其高效履职的要求,他呼吁人民银行实行独立财务预算管理。
孙工声表示,虽然《中国人民银行法》明确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实行独立的财务预算管理制度”。但是,现实中人民银行与其他政府部门一样实行部门预算制度。
孙工声认为,现行部门预算未充分考虑人民银行履行职能的现实需要。人民银行作为我国的中央银行,既是政府部门,又是金融市场的特殊参与者,既承担着调控宏观经济、维护金融稳定的职责,又为社会提供货币发行、经理国库、支付清算等基础性金融服务,业务性支出及配套的职能费用随业务量动态变化,预算需求具有市场性、动态性和不确定性的特点,与一般政府部门具有显著区别。特别是近两年国际、国内金融形势较为复杂,人民银行承担的宏观调控、维护金融稳定等任务越来越重,人民群众对于金融服务的要求也日益提高,在此背景下人民银行加大各项工作投入,费用支出呈现逐年上涨的态势。而部门预算计划性强、弹性不足的特点,与央行有效履职的财务需求不相适应,难以满足央行资金需求动态变化的要求。同时,由于部门预算采取定员定额管理模式,人民银行的人员经费核定与工资计划不配套,公用经费核定与业务量不匹配,对人民银行履职涉及的一些特殊业务支出也缺乏项目归属,导致人民银行各级机构面临的财务困难日益增加,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相关工作的开展和央行人才队伍的建设。此外,部门预算编制对人民银行作为“银行的银行”属性考虑不足,缺乏对于各项资产的风险拨备,不利于中央银行自身的风险控制。
当前,中央银行必须保持独立性已成为国际上的共识,大多数国家对中央银行实行独立的预算管理制度。为促进人民银行更有效地履职,孙工声建议,财政部会同人民银行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法》有关规定,根据人民银行实际需要,遵循国际惯例,建立符合人民银行特点的独立财务预算管理制度,增加预算独立性与供给弹性,以确保央行实施宏观调控、维护金融稳定等职能的充分发挥。同时,建立中央银行资产风险评估和风险准备金制度,完善资产保全和不良资产核销机制,提高人民银行资产负债表的健康程度,切实增强人民银行应对危机的快速反应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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