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深圳商报 |
发布时间: |
2011年03月03日 09:55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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锁定“重大风险”公司
【深圳商报讯】保险业“退市”机制提上日程。保监会主席吴定富日前明确:对于发生重大风险的公司,将研究探索市场退出标准和程序。
吴定富是在保监会日前举办的国际金融监管改革最新进展及企事党委中心组学习报告会上做上述表示的。他要求在全行业推行全面风险管理,切实提高行业风险管控能力,进一步健全保险业防范风险的应急工作机制。完善风险处置和救济制度,在风险识别和预警的基础上,对可能发生的重大风险提出具体处置方案,对于发生重大风险的公司,研究探索市场退出标准和程序。
吴定富指出,当前我国保险业防范风险的任务十分艰巨。从外部环境看,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十分复杂,保险业面临很多不确定、不稳定因素,特别是随着保险与其他金融行业日益融合,外部环境变化对保险业风险状况的影响越来越大。
吴定富强调,着眼于下一步监管工作,更好地防范化解风险,努力避免和减少金融危机的冲击和影响,关键是要立足保险市场发展实际,不断夯实保险监管的基础,从根本上筑牢抵御危机和风险的防线。要积极学习借鉴国际金融监管改革新鲜经验。要立足我国保险市场实际,积极借鉴国际金融监管改革的最新实践,使保险监管理念与保险市场改革发展的实践相适应,与国际金融监管改革的趋势相适应。要加大对保险业基础性、前瞻性问题的研究,深入研究保险业与宏观经济的关系,密切关注国际保险业发展和保险监管最新趋势,对国际监管规则、宏观审慎监管、逆周期监管等进行深入研究。
他表示,要进一步加强保险监管制度建设。健全法人机构监管制度,通过完善公司治理、偿付能力、资金运用等监管制度,将制度的主要指标和着力点放在法人层面。建立健全保险公司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加强高管人员监管制度建设,建立保险公司董事和高管人员培训机制,督促保险公司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机制、薪酬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强化高管人员的管理责任,有效约束高管人员的经营管理行为。同时,坚持严格监管、依法办事,不断强化制度执行力。
据悉,保监会将完善风险识别和预警制度,开展动态偿付能力测试,及时对公司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预警,建立健全现金流监测制度,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压力测试。(上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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