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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局详解权重调整对CPI影响
来源 上海证券报 发布时间 2011年02月16日 08:04 作者 秦菲菲
    国家统计局15日在发布根据新的权重计算的1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数据时,主动公布了权重调整的详细情况以及权重调整对CPI数据的具体影响。
  ⊙记者 秦菲菲 ○编辑 衡道庆
  据统计局城市司有关负责人介绍,按照规定从2011年开始,统计局对CPI权重构成进行相应调整。按照此前的权重,食品占32.4%左右,居住为15%左右。权重调整后,居住提高4.22个百分点,食品降低2.21个百分点,烟酒降低0.51个百分点,衣着降低0.49个百分点,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降低0.36个百分点,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0.36个百分点,交通和通信降低0.05个百分点,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降低0.25个百分点。
  事实上,早在去年4月和10月,统计局相关负责人就对2011年权重调整吹过风。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盛来运指出,从动态角度来看,房租支出占CPI的权重会不断提高,这是社会发展的过程,是生活水平提高的过程,也是消费结构不断升级的过程。
  然而权重的调整并没有拉低最终的CPI数据。据统计局城市司有关负责人介绍,利用2010年的旧权数构成计算出来的CPI涨幅为4.918%,比用新权数计算的同比涨幅4.942%低0.024个百分点。
  这一结果让不少人感到疑惑,为什么权重调整后的数据反而比调整前高?
  事实上,这一问题不难解释。根据统计数据,1月份食品价格上涨10.3%,非食品价格上涨2.6%,食品价格的涨幅明显高于非食品价格。但从权重来看,食品权重下降,非食品权重则增加。涨幅高的占比变小,涨幅低的占比变高,便造成在新权重下CPI出现不增反降。
  另外,市场原本预期1月份食品价格出现大幅上涨,然而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1月食品价格环比上涨1.1%,远低于市场1.4%-1.5%的预期。对此,东吴证券研究所副所长黄琳认为,考虑到自然灾害和春节的原因,当月食品价格环比仅1.1%的增幅远低于以往。这也是造成1月份CPI涨幅低于预期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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