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第一财经日报 |
发布时间: |
2011年01月24日 08:18 |
作者: |
邵芳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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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时建立县级以下发言人制度 昨天,福建省公布了35位党委新闻发言人名单及工作联系电话,其中22位发言人集体亮相并与记者互动。 福建省委宣传部副部长、外宣办主任朱清表示,今后,福建省还将视工作需要,适时调整和充实党委新闻发言人,建立县级和县级以下党委新闻发言人制度。 中共中央对外宣传办公室主任、国务院新闻办主任王晨在去年国务院新闻办最后一场发布会上表示,去年工作一大亮点便是推动党中央有关部门和各省(区、市)党委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目前,13个党中央部门和单位、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都设立了新闻发言人。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注意到,昨天公布的福建各级党委新闻发言人共35位,其中包括福建省委新闻发言人1位,省委各部门新闻发言人23位,各设区的市委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新闻发言人11位。 朱清表示,根据2010年8月以来福建省委制定的《关于建立党委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实施意见》,该省党委新闻发言人的职责主要有5项,包括及时就本地区、本部门涉及党的工作的重大事件和重要热点难点问题发布信息,表明立场和观点,介绍所采取的措施和工作进展等情况;及时澄清涉及党的工作的各种误解和疑虑,批驳谣言,消除不实或歪曲报道的影响等。 此前,经福建省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福建省已在2010年12月全面设置了省委新闻发言人、省委各部门新闻发言人和设区的市委新闻发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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