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中国经济》杂志 |
发布时间: |
2011年01月17日 16:20 |
作者: |
杨正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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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贫富差距增大,到了需要遏制的转折点 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中国开始关注贫富分化问题。经过十多年的累积,这一问题越来越热。今年新华社经过大范围调查后认为,中国贫富差距已经逼近"红线",社会各界普遍担忧。 (一)与国际对比,我国贫富差距是否过大? --居民收入差距。我国基尼系数接近0.5,在142个国家中排第30位,只低于非洲、拉美的少数国家;上市国企高管与一线职工的收入差距为18倍,与社会平均工资相差128倍;全国收入最高10%人群和最低10%的收入差距,从1988年的7.3倍上升到2007年的23倍。世行认为全世界还没有一个国家在短时间内收入差距变化如此之大。 --城乡收入差距。城乡收入之比由80年代中期的1.8倍扩大到2009年的3.3倍,真实收入差距约为6倍。绝对差额由1978年的210元扩大到2009年的12022元,增长56倍。世界大多数国家城乡收入比小于1.6,只有3个国家超过了2,我国城乡差距世界最高。 --行业收入差距。电力、电信、金融、烟草等行业的平均工资是其他行业的2-3倍。几大垄断性国有行业职工不足全国的8%,但工资总额却占55%。最高收入行业与最低行业的收入差距,从1978年的1.4倍扩大到2008年的15倍,远高于美国6倍的水平。--地区收入差距。2008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之比,最高的上海与最低的甘肃为4.2:1,绝对差额由世纪初的4700元扩大到8720元,城市差距由7000元扩大到16000元。人均GDP最高的上海与最低的贵州之比达13倍,远高于发达国家1.5-3倍的水平。 --差距的固化与代际传承。世界银行认为,当不平等长期存在并代际遗传时,就出现了"不平等陷阱"。我国出现了富二代、穷二代、官二代、二代农民工等现象,出现了"拼爹"等网络新名词。穷二代与富二代显现出马太效应,机会很不均等,成为社会重大隐忧。 --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我国"民富"明显逊色于"国富"和"资富",政府、企业、居民三者的分配比例,改革开放初是24:18:56,目前变为31:32:37。劳动报酬与GDP之比从1983年的56.5%降至2009年的37%左右,比世界其它国家低15个百分点。相应地,企业、政府占比分别比世界平均水平高9个、6个百分点左右。我国企业工资占运营成本一般不到10%,远低于发达国家的50%左右。 --公共服务的差异。我国教育、医疗和社保三项支出占政府支出的比重只有29.2%,比同等发展水平的国家低20个百分点以上;教育经费不到GDP的3%,世界平均为4.8%;城镇参保率仅为60%左右,农民工仅20%左右,农民社保更少,西方国家社保覆盖面达95-100%;再分配调节不足,富人所交个税不到总量的10%,而美国为70%以上。 总之,我国贫富差距的各项指标与国际上相比,都已明显偏高。 (二)贫富差距是否合理? 我国的贫富差距,既有合理的一面,也有不合理的一面。合理性表现在:一是改革开放的积极成果。经过30年的经济高增长,一部分人富裕起来十分正常,收入差距不等于收入不公,这种差距在一定程度上是社会前进的动力。二是市场化的正常反映。收入分配存在"先扩大、后缩小"的库兹涅茨"倒U型曲线"。我国正加快向市场经济转轨,贫富差距扩大也是必然的。 但是,当前不合理的一面更加突出:一是不规范,灰色或黑色收入和财富大量存在。二是不公正。主要是户籍、身份、地位、垄断等造成大量的机会不均等。收入高低靠的不是聪明才智和勤奋劳动,而是身份和行业。三是不到位。部分人面临"就业难、看病难、上学难、住房难",但政府在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提高工资等方面都尚有不足。部分民众对有的致富手段不服,出现了心态失衡,助长了"仇富"情绪。"仇富"固然有不尊重产权、歧视商人、恨富人能人等传统心理,但一般人不仇袁隆平、姚明等人的高收入,"仇富"主要是"仇腐"与"仇不公",仇不正当财富和为富不仁。宝马撞人、豪门盛宴、拖欠工资、带血煤窑、不交或少交税等行为,损坏了富人整体形象。 (三)贫富差距是否必须调? 从当前看,缩小差距成为民心所向。近10年来的各种社会调查都显示,贫富分化是首要的问题或最大的风险,也是连续8年来的"两会"热点,而且越到后来越热。2010年富士康员工连续自杀的事件影响恶劣,也敲响了警钟。今年5-7月《人民日报》几篇关于贫富差距的文章,引起很大反响,表明收入差距逐渐超出社会的承受力和容忍度,民众对公平公正有着强烈的期待。 从长远看,差距过大将危及国家长治久安。贫富差距成为经济社会问题的一大源头。从政治上看影响到和谐,从经济上看影响到扩大内需,从道义上看影响到公平正义。居民收入比重低、收入差距大是消费不足的重要原因,日益影响到发展后劲;机会的不公平和结果的差距超过一定限度,将危害国家长远发展的道义力量。 综上所述,我国贫富差距逐渐扩大,成为民怨之根、社会矛盾之源,成为全面小康、第三步战略目标和民族复兴之路的拦路虎,迫切需要采取切实措施,扼制其扩大势头,逐步转向共同富裕。 共同富裕是古今中外的美好理想和现实选择 共同富裕寄托着人类千百年来的美好愿望,是世界各国长治久安的基本途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基石。 (一)从中国历史看:贫富分化是一大乱源,共同富裕是长期理想。共同富裕是中国人几千年来的价值追求,从孔子设想的大同社会到康有为的大同思想,都反映了国人对共富的持久期盼。管子讲,"治国之道,必先富民";司马迁说"治国之道,富民为始",民富是国家的根本。董仲舒尖锐地指出,"富者连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会发生动乱。同时,中国人历来特别看重公正,"不患寡而患不均"的思想影响深远。中原王朝的治乱循环与贫富差距的周期高度重合,每当土地兼并、赋税过重、徭役不断、民不聊生时,就以"均贫富"等口号起来造反,从陈胜、吴广到李自成、洪秀全,不断延续两千多年的治-乱宿命。 (二)从全球现实看:贫富分化则动荡不宁,共同富裕则稳定和谐。世界各国处理贫富差距问题的经验与教训都不少。从教训看,贫富差距较大的国家往往出现经济迟缓、政局动荡、民生凋敝、社会不安,这些国家主要分布在拉美和非洲。根据联合国数据,世界142个国家中,基尼系数0.4以上的有69个,0.5以上的有26个,主要是拉美和非洲国家。70年代以来拉美、中东一些国家陷入"中等收入陷阱",因贫富差距大而使经济发展止步不前。贫富差距也是美国两次最大经济金融危机的重要诱因。从经验看,贫富差距小的国家也是社会鸿沟小、发展和谐的地区。发达国家和地区中基尼系数超过0.4的只有美国、新加坡和我国的香港特区,但由于其财富来源比较"阳光",社保等公共服务好,社会也较稳定。亚洲"四小龙"成功地跨越了"中等收入陷阱",也在于其及时缩小了贫富差距,或完善了社会保障体系。 (三)从理论基础看: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体现。针对资本主义早期的两极分化,马克思明确提出未来社会将以所有人的富裕和全面发展为目的,并希望建立人人平等、没有剥削压迫的美好社会。列宁缔造了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前苏联与美国争霸很大程度上输在民富上。毛泽东在我国第一次提出共同富裕概念,但当时绝对平均主义严重,结果是"共同贫穷"。 邓小平同志首次对共同富裕做了系统阐述:一是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和目的。他突破了经典作家从生产目的来论述共同富裕的局限,指出共同富裕在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的定位,指出社会主义最大的优越性就是共同富裕。胡耀邦同志也说,改革的初衷是藏富于民、让人民富起来。二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途径是先富带后富。从我国发展不平衡的现实出发,提出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裕起来、沿海-内地先后发展是两个大局、"先富-后富-共富"辩证统一等思想。三是要抓住时机由先富转向共富。九十年代后他多次讲,富裕起来怎样分配是个大问题,要防止两极分化,在达到小康水平的时候要强调共同富裕。 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第三代领导集体,提出了使收入差距趋向合理、西部大开发和东北振兴、开发式扶贫等政策方针,有利于缩小贫富差距。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新一届党中央领导集体,高度重视和谐社会与科学发展,提出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十七大明确提出要走共同富裕道路,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并采取了一系列缩小收入差距的措施。几代人探索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说到底是民富,要让中国人民富裕起来,最终达到共同富裕。 同时,收入分配也是西方经济理论的一个重点,古典经济学家关注土地、劳动力和资本等要素收入的分配,福利经济学高度重视收入分配的均等,二战后风靡福利国家理论,1998年关注分配不公和贫困问题的阿马蒂亚·森获得诺贝尔奖,政治哲学家罗尔斯提出"分配正义的天平向最不利者倾斜"等原则,经济哲学家德沃金认为,"财富的公平分配是人类至高无上的美德"。 总之,贫富差距的正面经验和反面教训都是深刻的,促进共同富裕,是我国传承马克思主义理论精髓、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逻辑结论。 促进共同富裕的政策思路 推动共同富裕,要充分借鉴前30年渐进、增量改革的经验,积极稳妥、有序地推进共同富裕。具体建议如下: (一)将共同富裕作为战略目标。明确将共同富裕作为战略性、方向性的发展目标,将工资增长、基尼系数、社保水平、群众满意度等指标纳入干部考核体系。完善基尼系数、财产、劳动报酬等指标的统计体系,加强对贫富差距的监测,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二)深化体制改革,保障机会公平。通过改革户籍制度、完善农民工社保、农民工变市民、地产及林权改革等多种措施,逐步消除城乡二元体制。对垄断行业可采取征收资源附加税、限制过高工资与福利、向财政上缴超额利润、鼓励竞争等措施。对国有企业实行分红,推动国企收益向居民转移。建设阳光政府、有限政府、法治政府和服务政府。把收入分配纳入法治化轨道,增加"欠薪罪"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三)改善三次收入分配,促进结果的基本公平。建设中产阶层为主的橄榄型社会,增加财富总量与提低、扩中、调高并举。初次分配的关键是"强化制度保障,提高增收能力"。着力提高劳动报酬比重,采取工资与GDP同步增长、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加强教育培训、鼓励创业创收、提高劳动者的集体话语权等途径,保障工人利益。二次分配要"向富人合理增收、让穷人大幅减支"。提高对富人所得税的征管效率,适时、分步地开征遗产税、赠与税、房产税、物业税和资本利得税等。加大转移支付和民生投入力度,克服财政中的"公共服务缺位、经济建设越位"现象,适时补足养老、医疗、教育、保障性住房等民生欠账,使低收入者生活更有希望。三次分配重在"扩大社会空间,建设公民社会"。放开、鼓励和扩大三次分配,对公益捐赠实行全额税前列支或抵扣。合理界定政府-社会-国民的界限,让更多社会管理功能回归民间社会,让更多社会组织成为政府与国民之间的缓冲带。 (四)强化宣传引导,推动贫富的互动与和谐。既要给富人宣传在任何国家高收入者纳税、承担社会责任的合理性,激发企业家的道德觉醒,更加主动地纳税或捐赠,避免为富不仁,并积极宣传富人的正面形象;也要给穷人宣传法制意识、产权意识、自强意识,化解不适当的仇富心理。促进富人与穷人的良性互动,减少误解和仇视,形成和谐互助的良好社会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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