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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部署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
来源 新华网 发布时间 2010年12月24日 16:29 作者
 

  新华网北京12月24日电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促进价格运行平稳有序,维护人民群众利益,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

  发展改革委要求各地继续加大清费降价工作力度,切实落实好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出台的各项清费减负措施和政策,继续清理和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降低过高收费标准。全面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确保所有收费公路对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免收通行费,进一步规范和降低集贸市场摊位费和超市进场费,切实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企业要主动承担社会责任,自觉保持价格稳定。

  发展改革委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好生活必需品的生产供应,加强货源的采购和调运,充实必要的储备和库存,确保市场供应不断档、不脱销,维护市场价格保持基本稳定,满足群众基本生活需要。密切关注城乡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的上涨情况,通过发放价格临时补贴以及提高最低生活保障等方式,妥善安排好低收入群体生活,努力解决物价上涨对人民群众,特别是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等低收入群体生活造成的影响。

  根据发展改革委的通知,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依据新修订的《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力度,对恶性炒作和价格违法行为的查处态度要更坚决,行动要更果断,措施要更得力,坚决抑制不合法不合理涨价行为,切实维护正常的市场和价格秩序。

  发展改革委要求有针对性地选择粮食、蔬菜、液化气、食用油、肉禽蛋奶等基本生活必需品,当地群众喜爱的地方特色食品,柴油、化肥等生产资料,公路、水路客运和城市公交、出租车等交通运输服务,与旅游相关的住宿、餐饮、购物、停车、景点门票等领域作为价格监管的重点。对于查实的案件,要加大制裁力度,依法从重从快处理。对性质恶劣、问题严重、影响极坏的典型案件,除给予经济处罚之外,还要通过新闻媒体予以公开曝光,保持对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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