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东方早报 |
发布时间: |
2010年12月22日 09:48 |
作者: |
是冬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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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中欧经贸高层对话成果清单
早报讯 作为中国和欧盟在经贸领域最高级别的定期磋商机制,中欧经贸高层对话于2008年4月启动,主要讨论中欧贸易、投资和经济合作战略,对话每年举行一次,双方轮流主办。
第三次中欧经贸高层对话是《里斯本条约》生效后,中欧双方首次举行相关会议,此次对话的议题涵盖宏观经济形势、贸易与投资、竞争、能源合作与低碳经济、创新、关税合作等多方面问题。
中国国务院副总理王岐山21日表示,中欧双方应当共同培育高新技术、新材料、节能环保、航空航天等合作亮点。
他希望欧盟在放宽对华高技术产品出口限制、尽快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保护中国赴欧投资企业合法权益、解决中方商务人员赴欧签证等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
据新华社报道,中欧双方同意继续加强高技术贸易领域合作,尽早召开中欧高技术贸易工作组首次会议;加快商签双边投资协定可行性研究进程;继续加强工业品、消费品和食品安全及动植物卫生领域合作,保护消费者健康;继续加强知识产权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尽快启动知识产权特设专家组工作和地理标志双边合作协定实质谈判。继续在节能降耗减排、提高能效等领域,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合作。推动双方创新人才流动,深化联合创新合作,加大研发资金支持。继续加强反垄断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推动双方反垄断执法机构长期合作。双方海关部门签署了《海关合作战略框架》和《海关知识产权行动计划》延期文件。
早报记者是冬冬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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