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深圳商报 |
发布时间: |
2010年12月08日 09: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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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环境税征收方案已获得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环境保护部三部门的一致通过,目前已上报至国务院。权威人士表示,此次上报的环境税征收方案将首先对二氧化硫和废水两个税目进行征收,采取对污染物从量计征的办法,税负水平与当前的排污费相当。接近部委的有关专家认为,相关政策方案最快明年出台。
作为“中国环境资源税收体系研究”的课题组负责人,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院长马中介绍,此次环境税将以独立税种的形式推出,征收方案大体上就是人们所说的“费改税”,即由我国现有的排污费“改进”而来。纳税主体主要为排放污染物的单位,以污染物的实际排放量为计税依据,采用从量计征方式。
马中表示,环境税开征初期,税率设计可能比较低,测算下来,相关税负水平基本与目前的排污费相当。
环境保护部有关负责人也表示,环境税的开征不会加重企业负担。
(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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