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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要求银行年底前清退保险公司驻点人员
来源 新浪财经 发布时间 2010年11月08日 20:15 作者
      新浪财经讯 11月8日消息,银监会近日正式下发《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合规销售与风险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银行年底前清退保险公司驻点人员。

  依照《通知》,在今年12月31日之前,商业银行必须清退保险公司派驻其网点的的销售人员,每家网点合作的保险公司原则上不得超过3家,超出部分需向当地监管部门提出申请并做原因阐述。商业银行在《通知》印发之前的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应按《通知》要求予以相应的整改和规范,并将相关情况报送当地银监会派出机构。

  银监会创新处处长苏薪茗介绍说,此举旨在解决当前商业银行网点部分销售人员流动性大等问题,防止由于片面追求短期收益而引发销售误导,损害客户利益,影响商业银行正常经营。

  苏薪茗表示,商业银行要在总行层面制定统一的准入、退出和持续性合作的相关规定,对合作的主体、方式和内容进行统一管理,每个网点合作的保险公司原则上不得超过3家,保险公司宣传材料上不得出现银行标识,发现有问题的保险产品后应主动停止销售。

  但是,《通知》并不反对保险公司仍然有专门的银保专管员为商业银行提供业务培训、单证交换、协助保单满期给付、协助期缴业务续期收费、共同做好投诉与争议的处理等相关服务。

  据悉,今年6月,银监会已联合保监会做过调研,个别地方银保渠道销售占当地保险销售比重已达40%甚至更高,但在销售过程中,亦出现保险产品与储蓄产品混淆销售、夸大保险产品收益等现象,消费者权益受损。

  此外,通知还特别强调商业银行应对投资者的利益进行保护,如实提示风险。

  《通知》要求,商业银行应对客户详细地如实提示保险产品的特点和风险,不得将保险产品与储蓄产品等其他产品混淆销售,不得做简单类比,不得夸大保险产品收益;商业银行在代销保险过程中,不得以 中奖、抽奖、回扣或者送实务、保险等方式进行误导销售。

  对于投资连接险等复杂保险产品,《通知》要求商业银行应建立客户风险测评和适合度评估制度,对于评估后不适合客户购买的,应建议不要购买,不得主动推销。

  对于规范银保合作对银行手续费的影响,苏薪茗表示,从目前的了解,对银行不会造成很大的影响,苏明确指出,银保代理保险公司产品,要严格收取手续费,严格入账,银行工作人员不得收取手续费以外的任何费用,否则将严肃处理。(肖瑜 发自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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