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至今,伴随中国经济快速发展而来的有5次物价上涨,每次物价上涨,都于细微处,影响普通民众的生活。
从最初的使用行政命令调控物价,到后来使用金融手段、综合经济手段调控。在一轮又一轮的物价高涨中,政府的调控能力和手段,日渐理性与成熟。
1981:行政命令调控物价
1979年,吉林大学经济系大二学生袁钢明在广播里听说,为了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国家将提高农产品收购价格。“此前很长一段时间,我国通过压低农产品价格支持城市工业的发展。这次提高农产品收购价格是国家第一次利用价格杠杆,调整收入分配,提高农民收入。”
袁钢明当时没有意识到,这个政策直接导致改革开放后第一次物价上涨。
一年后,国家统计局发布了统计数字,1980年,中国商品价格上涨了6%。“建国后,中国的物价几十年没有上涨过!”
这一年,北京市朝阳区东大桥机械配制厂工人王桂香发现,牛奶价格涨了,但她的工资也多了起来,每个月大概涨了十几块钱。
30年后,已是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的袁钢明解释说,“农产品价格上涨,带动了城市消费品价格的上涨,城市居民受不了了,国家只能给补贴或者发奖金,提高工资。这增大了政府财政支出,政府出现财政赤字,只能增发货币,货币一多就出现了通胀。”
面对突然的物价上涨,1981年,政府紧急刹车,全面压缩计划外投资,借用地方财政存款,暂时冻结企业存在银行的自有资金、紧缩银行贷款,连续两次发文,要求各地调控物价,严禁议价。
那时,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高达90%以上,国家行政命令式的调控手段,立即见效。物价在1982年,回落到正常水平。
“那时候主要依靠行政手段解决经济波动的问题。”中国宏观经济学会秘书长王伟如此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