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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已与130个国家签订了双边投资保护协定
来源 中国新闻网 发布时间 2010年11月01日 14:10 作者
 

  中新网11月1日电 国新办今日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对外投资合作发展报告2010》和《对外投资合作指南》,商务部副部长陈健在会上表示,中国已与130个国家签订了双边投资保护协定。

  针对商务部在中国企业“走出去”过程中提供了怎样的服务和保障工作,商务部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司商务参赞陈林介绍,对外直接投资这几年快速发展,从2003年的28亿美元,到2009年达到565亿美元。随着对外投资合作的快速发展,企业特别是广大中小企业,迫切需要提供各种各样的服务,来保障他们在境外投资的权益和安全。

  商务部的服务保障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商签双边投资协议。与130个国家签订了双边投资保护协定,与东盟、智利等7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自贸协定,与香港、澳门签署了《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与台湾签署了《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成立了30个投资工作组,签署了11个基础设施领域合作协定或备忘录、14个劳务合作协定或备忘录。商务部投资促进事务局与36个国家和地区的71家投资促进机构建立了合作机制,签署了67个投资促进备忘录。

  二是加强对外投资合作引导。建成运行对外投资合作信息服务系统。发布了162个国家地区《对外投资合作国别(指安)指南》。还定期发布《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公报》、《国别贸易投资环境报告》、《中国对外投资促进国别报告》和《对外投资合作、对外承包工程国别产业导向目录》。今天还将发布《对外投资合作发展报告2010》和《对外投资合作国别(指安)指南》(2010版)。

  《中国对外投资合作发展报告2010》是第一次发布,对外投资合作指南在去年已经发布一版,今年是修订版,不仅对里面的情况进行修订,而且增加了3个国家和地区,这里包括欧盟。

  第三方面,加强境外安全和权益保障工作。2010年8月商务部会同外交部等七个部门印发了《境外中资企业机构和人员安全管理规定》,发布了大量的安全预警信息,妥善处理各类境外安全事件,指导和督促企业完善境外安保制度,制定突发事件工作预案,加强防范和应对。

  三是做好人才培训工作。2007至2009年,商务部会同国资委、全国工商联,共组织了10期跨国经营管理人才培训,培训1000余人。今年,在中组部的大力支持下,商务部举办了2期 “提升中国企业跨国经营能力”专题培训班,培训学员110人,均是国有骨干企业的领导班子成员。近年来商务部还举办了一系列“走出去”综合业务培训班,通过提供培训教材、推荐师资,支持各级地方政府和其商务部门以及大企业开展人才培训。 (据网络直播文字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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