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日报 |
发布时间: |
2010年10月29日 07:52 |
作者: |
包兴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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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包兴安 十七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27日公布。建议提出今后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之一是:城乡居民收入普遍较快增加。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低收入者收入明显增加,中等收入群体持续扩大,贫困人口显著减少,人民生活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 目前,我国经济总量、财政收入位居世界前列,但居民收入水平及增长速度却不能与之匹配。1997年到2007年是经济快速增长期,劳动者薪酬占GDP比重却从53%下降到40%左右。而居民收入占GDP的比重则从1990年的55%下降到2009年的42%左右。 现在将居民收入与GDP增长挂钩,即是破题所在。那么,如何让居民收入与GDP同步增长呢? 首先,加强税收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目前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客观上造成了收入来源单一的工薪阶层缴税较多,而收入来源多元化的高收入阶层缴税较少。同时,个税对所有纳税人实行“一刀切”,没有考虑纳税人的家庭负担是否过重、家庭支出是否过大,也造成了事实上的不平等。因此,要尽快给社会中等收入群体减税增收。 其次,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保障职工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职工工资收入水平逐步提高。但在国民收入分配中还存在着普通职工工资收入水平偏低、低收入职工比重过大的突出问题,制约了我国经济发展方式和企业发展方式的转变。欣喜的是,今年以来,各地纷纷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大部分省市上升幅度都达到10%左右,有的甚至调高了25%;还有一些省市提出了“工资倍增计划”,期待“十二五”期间达成“倍增”的目标。 第三,调节收入分配差距,社保将承担重要责任。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28日下午经表决,通过了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法是一部事关亿万劳动者切身利益和调节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极为重要的法律,这明确了中国目前的社会保险制度价值取向。在经济增长方式转型与收入分配改革的大背景下,尤其需要全面认识社会保障的收入分配功能,从更加长远的目标来看,人们更期望通过它来实现一个公平、普惠,切实维护个人自由、平等与尊严的福利社会目标。 第四,致力于民生幸福,还要从收缴央企红利入手。数据显示,2009年,中央企业累计实现利润9445.4亿元,同比增长10.3%。央企的国有性质决定了,央企红利更多的具有社会属性,应当是全社会的财富。要让央企分红更多向全体公民倾斜,让其分享经济发展成果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回报民众才是国强民富的本意。 总之,承认增加居民收入的重要性并不难,难的是如何找到落实的途径,兼顾效率和公平。用发展的方式解决发展中出现的问题,以改革促民生问题之解决,这是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发展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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