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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鼓励险资入市大建公租房
来源 深圳商报 发布时间 2010年09月29日 08:56 作者 陈宝存
    说到底,公租房不是资金难题,我们不能回避资金的合理回报问题,这才是保障房中公租房持续建设的关键。

  一直以来,市场上对于保障房中公租房建设资金的来源问题有众多质疑。比如公积金建设保障房问题,由于公积金权利主体是公积金缴纳的个人,动用公积金建设保障房,虽然只是暂时借用,也被广大公积金缴存人质疑。而且公积金解决建设资金问题对于公租房建设的压力来说,是杯水车薪。

  对于公租房,也有很多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在广泛调查研究。也有很多市场人士寄望央企国企,想当然的认为央企国企应该是保障房建设的主力。

  据内部人士透露,今年各地的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资计划完成率并不高。截至第三季度,全国各省年内投资计划完成率平均不足50%。以北京为例,截至9月份完成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1123公顷,完成计划供地的90%;相比之下,其完成保障性住房投资214亿元,仅完成计划投资的53%。但北京还不是最差的。

  中央配套下发的保障房建设资金,相对于地方资金的配套总量还是相当可怜。但是,寄望于国家财政资金建设公租房,不可能稳定持续。那么引入社会资金,公租房建设也走向市场,才是持续发展的根本,原因在于土地来源的单一渠道,也来源于我们耕地的局限。

  这样就产生资金是否追捧公租房建设的问题。

  本月初,保监会下发《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暂行管理办法》,保险公司可以将不超过上季度末总资产10%的比例投资房地产。若以保险业今年第二季度末4.52万亿元总资产计算的话,保险资金投资楼市的资金将达4500亿元。这实际是很好的公租房建设的机会。相对于其他社会资金来说,险资回报率要求是合理的,也是最低的。那么笔者认为应该鼓励保险资金投资持有型的公租房,利用险资的低回报要求,作为稳定的公租房建设资金的来源。

  对于公租房租金的合理预期,也需要全社会的合理引导。公租房租金,一定是在成本上的合理回报,而不是完全公益化。国家财政要对公租房建设给予鼓励,国家地方财政也要适当补贴公租房使用人以及公租房建设者。靠长效机制解决公租房建设问题,才是最有效的。 

  (来源:网易财经,本报有删节,作者为工商联房地产商会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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