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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引中国新能源企业落户 海外政府抛出橄榄枝
来源 上海证券报 发布时间 2010年09月20日 08:18 作者 吴琼;陈其珏
   
  在全球节能减排的压力下,各国政府均加大了扶持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的力度。此次新能源大会上,菲律宾、墨西哥、美国等一些海外政府均向中国企业抛出了橄榄枝。
  菲律宾贸工部副部长克里斯蒂诺?潘利利奥一边描绘菲律宾可再生能源发展的空间,一边介绍其一系列补贴政策,并坦言“希望借此降低新能源高昂的生产成本,从而吸引投资人落户菲律宾,最终菲律宾实现高度的能源自给。”据记者了解,作为全球第二大地热供应商的菲律宾正面临能源发展困境。传统能源储备匮乏、煤及石油等能源产品大量依靠进口,令菲律宾成为亚洲电费最高的国家。来自摩根大通的一项研究报告显示,菲律宾平均电价14美分/度,高于日本(11美分)。
  近年来,菲律宾政府将发展的目光转向了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大力鼓励地热能、水力、风能、太阳能、海洋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发展。克里斯蒂诺?潘利利奥告诉上海证券报记者,可再生能源开发者可享受十大税收优惠;可再生能源设备与材料的制造商和供应商可将享受四项主要的税收优惠。另外,菲律宾还制订了一系列推动采购新能源消费的非财政奖励政策。克里斯蒂诺?潘利利奥说,“包括制订切实可行、有激励作用的可再生能源投资标准。”第一,在借鉴欧美发达国家推进可再生能源发展的经验后,菲律宾制订了《可再生能源组合标准》、《固定电费政策》,一方面保证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商以特定的价格出售电力,另一方面强制电力公司必须购买一定比例的可再生能源电力。第二,菲律宾将普遍免除发电机自身消费等相关费用、对新能源传输收费将低于传统能源。
  与刚起步的菲律宾不同,出台多项扶持政策的美国已进入可再生能源发展快车道。据SBI能源报告显示,美国储能市场年均增长14.4%,2010年将达6亿美元;预计未来年均增速将上升至26.6%,2015年接近20亿美元。据悉,美国制定的可再生能源税收激励政策分布在联邦与州两级政府。首先,联邦政府出台了投资税收激励、生产税收激励、消费税减税、加速折旧、研发与示范抵扣和装备制造抵扣等一系列政策。比如,相关企业享受30%的投资税收抵免。其次,州政府财政资助主要体现在财产税减税、消费税(或销售税)减税和投资税收激励上。西门子中国区资深副总裁王伟国指出,“美国各州的政府提供了退税优惠、土地使用优惠。”
  17日,美国洛杉矶郡郡长麦克?安东维奇带着强大招商阵营到达无锡。麦克称,尽管洛杉矶郡已拥有4至5个太阳能发电厂,但仍希望引进无锡企业家投资洛杉矶的太阳能项目。
  英国伦敦投资局总裁乔麦克、德国弗莱堡市经济促进署署长达勒曼、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州政府大中国地区首席代表施君格也分别介绍当地的优惠政策,以吸引拥有资金及技术的中国企业投资当地可再生能源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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