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成都商报 |
发布时间: |
2010年09月07日 10:42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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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国务院出台今年第27号文件《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之前一直存在于兼并重组过程中的地区性障碍提出了多项制度性安排。值得一提的是,《意见》规定地区间可根据企业资产规模和盈利能力,签订企业兼并重组后的财税利益分成协议,妥善解决企业兼并重组后工业增加值等统计数据的归属问题,实现企业兼并重组成果共享,希望以此破解企业兼并重组的区域壁垒。 《意见》要求清理限制跨地区兼并重组的规定、理顺地区间利益分配关系、放宽民营资本的市场准入,以消除企业兼并重组的制度障碍。此外,《意见》提出将通过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加强财政资金投入、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等措施,加强对企业兼并重组的引导和政策扶持。 北京大汗九鼎研究院院长赖伟民在接受采访时说,《意见》早在今年6月3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就做了系统性的研究,其中,解除地方制度性障碍、跨地区的财税优惠措施和民营资本进入垄断行业就是讨论的重点问题。从昨日公布《意见》里就可以看出,这三个方面是《意见》中的最大亮点。《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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