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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着手新一轮富县强镇试点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 发布时间 2010年09月02日 07:11 作者 安卓
      重在放权 与“镇级市”异曲同工
  
    “我们在东莞的塘厦镇与石龙镇试点减政放权,东莞市政府下放了600多项管理权限。”广东省编办副主任陈雄贵在9月1日广东省政协“富县强镇”专题协商会上,回答政协委员提出的强镇放权问题时说。
  为了理顺县镇级政府的权利与责任,广东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朱小丹也在上述协商会上透露,广东新一轮富县强镇试点,重点在于努力将该下放、能下放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都下放,与放权相关的法规文件及具体程序也正在制定中,以保证放权的效果。
  今年4月28日,中央编办召开关于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部署,将于今年展开新一轮行政体制改革。
  在此背景下,浙江、山东相继试点“镇级市”。
  一位广东省政协委员接受《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采访时分析,“镇级市”是一种试图解决权力下放的全新提法,这也凸显了今年地方的富县强镇工作重在放权,使镇一级政府责权利相匹配。
  目前各地一些县镇的经济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受制于责权倒挂,县镇政府的党政官员通常责任大但权力小、被称为“芝麻大的官、绿豆大的权、天大的责任”。
  以广东为例,广东省政协此前组织政协委员赴县镇进行调研时发现,珠三角一些特大镇的城市化与工业化水平相当高,却仍然按照农业地区的行政管理体制来运行。
  比如一些地方常住人口四五十万,经济总量相当于内地一个地级市,但管理权限只是一个科级,这与经济发展极不适应。
  镇里的官员往往把大量的时间和精力用在跑行政审批、跑部门的协调上,县镇级政府的行政自主权、经济决策权、社会事务管理权和综合调控能力都受到很大的限制。
  广东省政协常委、经济委员会主任张远贻说,他们在调研期间,有些基层干部表示,乡镇级政府诸如公安、司法、国土、国税等重要部门都实行垂直管理,但却把责任留给了基层,一旦出现违法行为,县镇政府“看得到却管不着”,上级相关职能部门“虽管得着却看不到”。
  在推动基层政府管理完善的过程中,广东自2004年起已经经历了四度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下放,现如今,县一级政府的改革日臻完善,但镇一级的问题依旧严重。
  为了令特大镇进一步释放经济潜能,广东省政协建议在部分特大镇推进农村城市化、考虑设计市辖区或县级市,这与“镇级市”概念也有异曲同工之处。
  陈雄贵提醒,权限下放之后也面临一个重要的问题,即县镇政府如何进行权限的匹配,如何用制度保障权限的运行,如何监督下放的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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