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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统计局副局长:垄断行业应设工资上限
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 发布时间 2010年07月30日 09:22 作者 汤白露
 

  “针对垄断行业的工资偏高,应该借鉴最低工资标准的做法,研究设立最高工资标准。”7月29日,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叶青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

  据报道,根据《工资条例》草案有关条文,垄断行业加工资须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并向社会公布。叶青对此有不同看法。“这一规定似乎在暗示,垄断行业未来还将继续涨工资。”

  据叶青介绍,《工资条例》草案的核心内容包括“两方面的制度化”,即最低工资标准的增加机制和垄断企业高薪酬的限制机制。

  “现在的问题体现在垄断行业高薪方面,国家有关主管部门一直未能找到合适的办法。”叶青说。浙江省社科院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杨建华对此表示赞同。他提出三个具体问题:1、垄断行业的最高工资标准如何制订?由哪些主管部门制订?2、最高工资标准定为多少?3、是否针对垄断行业的高管单独制订最高工资?

  2009年8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会同中央组织部、监察部、财政部、审计署、国务院国资委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的指导意见》。“该《指导意见》对于最高工资标准却没有做出规定,这需要未来进一步明确,。”杨建华说。

  杨建华还指出,由于垄断行业属于一个特殊群体,特别是国企员工,其收入应该加以监管。“应该参照公务员的工资管理模式进行规范。”杨建华说。“当然,并不是完全照搬,因为国企毕竟是按照公司化在运作,也应该给予一定的自主支配权。但是,大概工资范围是可以界定的。”

  据记者了解,刚完成起草的《工资条例》已经写进国务院的立法计划,制定完成后有望在今年推行。同时,《工资条例》将是目前级别最高的关于劳动者薪酬保护的法律条款。

  “需要指出的是,虽然目前《工资条例》无法细化到这一程度,但是相关主管部门应该尽快出台国企员工收入的管理办法,甚至可以明确最高工资标准。”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叶青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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