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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企:“走出去”重要力量
来源 中华工商时报 发布时间 2010年07月27日 08:23 作者
      全国工商联创新六招服务模式促民企“走出去”

    全国工商联促进民营企业“走出去”服务工作座谈会今日在北京召开。来自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部分副省级市、特邀城市负责人和部分全国工商联直属商会的负责人约70人参加了会议。全国工商联副主席孙安民出席座谈会并讲话,全国工商联副秘书长、经济部部长欧阳晓明,中央统战部五局副局长戚建美等出席了会议。
    孙安民指出,要充分认识“走出去”是经济发展的大趋势。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带来了国际产业重组的良机,正是我国企业“走出去”的重要战略机遇期。“走出去”既是国家战略,也是民营企业发展的内在需求。
    孙安民指出,很多民营企业将“走出去”和“引进来”有机地结合起来,通过对外投资,有步骤地、系统地获取了国际营销渠道、知识产权、技术研发能力、国际品牌等要素,提升了企业技术和价值层次,为企业创造了竞争的新优势,为转变发展方式奠定了基础。民营企业已经成为我国企业“走出去”的重要力量。不过他同时指出,民营企业自身还存在缺乏国际人才、国际化能力不强、跨国投资经验不足,个别企业不够诚信等问题。
    孙安民表示,全国工商联及各地工商联一直在探讨为民营企业“走出去”服务的内容和方式,并开展了许多富有成效的工作:一是与商务等部门合作,拓展“走出去”服务职能;二是通过调研、问卷调查和举办企业家座谈会等形式,了解民营企业“走出去”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有针对性地向政府部门建言献策;三是积极开展培训,强化民营企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意识、提高企业跨国经营管理水平;四是加强与金融机构的联系与合作,为民营企业跨国经营提供融资支持;五是不断拓宽海外联络渠道,为企业“走出去”铺路搭桥,提供信息服务、法律等服务。
    孙安民对工商联促进民营企业“走出去”服务工作提出了要求。他说,工商联“走出去”服务工作要与引导民营企业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紧密结合起来,将这项工作作为有效的服务载体,进行深入探索和创新服务模式,在促进民营企业“走出去”中发挥作用。一是要为民营企业“走出去”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二是要发挥工商联与海外商会及工商界联系广泛的优势,搭建国际合作平台;三是要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有自主创新能力的民营跨国企业;四是要引导民营企业成为有社会责任的跨国公司;五是要提高民营企业抗风险和处理危机的能力;六是要逐步建立支持民营企业“走出去”的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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