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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正式批准长江三角洲区域规划
来源 观点地产网 发布时间 2010年07月26日 11:00 作者 莳炻
      该区域规划明确了上海在长三角区域的核心位置,并将沪苏浙的25个城市划分到了核心区和辐射区。 

  观点地产网讯:国家发改委网站7月24日发布消息,《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已由国务院正式批准实施。该区域规划明确了上海在长三角区域的核心位置,并将沪苏浙的25个城市划分到了核心区和辐射区,明确了各个城市的城市功能和定位,提出了加快南京都市圈、杭州都市圈的要求。

  区域规划对长三角发展的战略定位是:亚太地区重要的国际门户、全球重要的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中心、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世界级城市群。到2015年,长三角地区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到2020年,力争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

  区域规划的最大亮点也是最核心之处,是明确了长三角的区域布局。规划提出,按照优化开发区域的总体要求,统筹区域发展空间布局,形成以上海为核心,沿沪宁和沪杭甬线、沿江、沿湾、沿海、沿宁湖杭线、沿湖、沿东陇海线、沿运河、沿温丽金衢线为发展带的“一核九带”空间格局,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在此基础上,规划详细阐述了各个城市的产业发展重点,试图破解长三角城市在产业分工与定位上的“同构”困局。

  在长三角区域范围被明确为“上海市、江苏省和浙江省”后,区域规划将沪苏浙25个城市又划分为核心区和辐射区,其中原有的16个市为核心区,并明确了各个城市的城市功能和定位。引人注目的是,“泛长三角”亦被写入规划。规划要求加强泛长三角合作,并表示,长三角周边的安徽等地区具有区位、自然资源、劳动力资源的比较优势,与长三角地区经济联系紧密,是长三角地区产业转移和直接辐射区。规划明确建立健全泛长三角合作机制,编制南京都市圈、淮海经济区区域规划,加快南京都市圈建设,建设杭州都市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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