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东方早报 |
发布时间: |
2010年07月14日 11:02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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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 多家有关媒体昨日援引消息人士的话称,中国人民银行与香港金融管理局将在下周一(19日)签署修订《清算协议》,以扩大香港人民币业务经营范围。
根据报道,新修订的地方可能包括:企业所需资金如毋须汇入境内,其兑换操作只须按香港银行处理外币如美元、欧元的一般做法;新修订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兑换人民币不设上限,即使企业并不牵涉跨境贸易结算,理论上仍可无限兑换人民币,但预计主要的人民币资金来源仍会是进行人民币贸易结算后的客户。
不过,对于个人每日兑换2万元人民币的上限则未有给予放宽。
可查的资料显示,香港金管局总裁陈德霖今年6月18日曾表示,计划在7月完成修订《清算协议》,删除对个人人民币账户资金跨银行转账的限制、容许符合条件的企业开设人民币账户,以及让市场推出人民币金融和理财产品,包括保险、股票、基金等(编注:另有传闻称,内地可能会允许香港券商为客户开设人民币账户,以让其通过“小QFII”等形式投资内地股市等)。
据了解,自从更多银行及企业今年初获准在港发行人民币债券后,近月香港的人民币结算金额持续快速增加,市场对银行的人民币业务需求亦随之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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