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第一财经日报 |
发布时间: |
2010年07月13日 09:03 |
作者: |
林小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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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近期富士康及南海本田工厂劳资纠纷等事件引起外界广泛关注后,昨日,广东省政府对外发布了《关于加强人文关怀改善用工环境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从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协调处置机制等10个方面、共29条来改善用工环境。 在这种状况下,加强和改善企业用工管理显得尤为重要。在这方面,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无疑是缓解劳资纠纷的重点。 对此,《意见》第6条提出,要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各地要及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定期发布工资指导线和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全面实施“工资集体协商三年行动计划”,积极推行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建立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指导劳动关系双方依法开展协商工作。 “工资关系到员工生存发展的基本要件,要解决工资问题,必须通过共决制即集体协商来解决。”广州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刘小钢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集体协商目前的主要难点在于工会组织“不敢谈,不会谈”,有些企业不愿谈。 此前的6月12日,广东召开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电视电话会议,广东省委书记汪洋提出,要加快建立非公企业的矛盾冲突协调机制,加快制定《企业民主管理条例》和《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加快建立健全非公企业的党团组织和工会组织。 《意见》提出,企业应依法建立工会组织,最大程度地吸纳职工参加工会,完善工会主席和工会委员民主选举制度,建立健全职业化、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招聘选用和管理服务制度,切实发挥企业工会表达职工意见、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代表者”和“代言人”作用。 刘小钢说,要通过采取工会主席民主选举等办法,让工会组织真正能够代表工人去推进工资集体协商;通过人大立法,确保非公企业推进工资集体协商,保障工会干部的权力;通过对工会干部的培训,提高工会干部参与集体谈判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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