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第一财经日报 |
发布时间: |
2010年07月02日 09:23 |
作者: |
陈晓晨 |
| |
在荷兰行政首都海牙的北郊,坐落着一座褐红色仿哥特式建筑,这就是联合国的主要司法机关,负责国际争端仲裁与案件审理的国际法院,亦称海牙国际法庭。在国际法院门外,分布着来自192个联合国会员国的192块“世界和平石”。其中,一枚来自中国的美玉显得熠熠生辉。 如今,一位来自中国的女性也即将进入国际法院。 据联合国网站消息,当地时间6月28日,联合国大会(联大)和安全理事会(安理会)同时举行国际法院法官补缺选举,中国女外交官薛捍勤成功当选,从而成为这一权威国际司法机构中的首位中国籍女法官。 一个月前,83岁高龄的国际法院中国籍法官史久镛辞职,法官席位出现空缺。 国际法专家、北京大学教授梁云祥对《第一财经日报》介绍,根据《规约》第2条规定,法官应在品格高尚,而且在本国具有最高司法职位的任命资格或公认的国际法专家中选举。而薛捍勤的履历无疑符合这一条规定。 薛捍勤1955年出生,北京外国语学院毕业。毕业后,她被分配进入中国外交部条约法律司,此后长期在条法司工作,曾任条法司司长、外交部法律顾问等职务。她曾在北京大学学习国际法,后赴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深造,获法学硕士、博士学位。她曾多次代表中国出席重要的国际会议,主持过很多双边、多边国际谈判。 薛捍勤于2002年当选为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委员,并于今年5月当选该委员会主席,成为该委员会历史上第一位女性主席――联合国司法系统有个不成文的“习惯”,即该委员会委员往往是下届国际法院法官的热门候选人。此外,她还曾任中国驻荷兰大使兼常驻禁止化学武器组织代表(驻海牙)。 薛捍勤的当选并不能被视作中国向国际法院“派驻”的外交官。梁云祥表示,根据相关规定,国际法院法官并不是代表其所在国家,而是必须以个人身份参与工作。 当然,在实际工作中,法官与其所属国家仍然有千丝万缕的联系。《规约》第31条明确规定,国际法院并没有“当事人回避制度”,即法官可以参与审理涉及本国的诉讼案件,虽然其他诉讼当事国也可以选派法官参与该案。 1984年,国际法专家倪征成为新中国第一位国际法院法官。1994年,史久镛接任法官,并曾担任院长一职,成为国际法院中任期最长的中国籍法官。此外,北京大学国际法教授王铁崖曾任联合国前南斯拉夫国际刑事法庭大法官。他生前曾多次呼吁,中国要大力培养国际法人才。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