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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经贸合作进入制度化轨道
来源 中国证券报 发布时间 2010年06月30日 09:21 作者 丁冰
    □本报记者 丁冰 

  半年时间,三次专家工作商谈,两次预备性磋商,一份涉及面极广的两岸经贸合作协议终于签署。海协会会长陈云林感叹,双方在短短时间内就框架文本和五个附件基本达成一致,实属不易。但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这也显示出两岸对于经贸合作正常化、制度化的渴望和迫切。
  在两岸交流发展的大潮中,签署一份这样的协议可谓酝酿已久。早在2005年4月,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与中国国民党主席连战在历史性的会谈后共同发布的“两岸和平发展共同愿景”中,即明确提出“促进两岸经济全面交流,建立两岸经济合作机制”。2008年两岸关系实现历史转折后,台湾方面提出希望商签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2009年12月,两会领导人在台中举行第四次会谈,同意将这项协议纳入第五次两会协商重点推动的议题。随后,两岸双方在两会框架下,本着“先易后难、求同存异、循序渐进、积极稳妥”的原则,启动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协商进程,并不断取得实质性进展。2010年1月,关于ECFA的两会首次专家工作商谈在北京举行。双方就协议名称、基本结构、建立商谈工作机制等问题交换了意见,并取得多项共识。
  “双方一致认为,商签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有利于两岸展开进一步的经济合作,有利于两岸共同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和国际经济激烈竞争的挑战,有利于建立具有两岸特色的经济合作机制,有利于增进两岸人民的福祉。”商谈公报写道。
  ECFA作为两岸官方签署的关于商品贸易、服务自由化的协议,其最重要的意义在于将两岸经贸关系推向了正常化、制度化的轨道。两岸经贸关系自此将开启投资双向化、形态多元化、产业链合作化的新模式,形成“大交流”的格局。
  在过去,两岸经贸交流合作主要形式是大陆的加工贸易。此后,随着贸易成本的变化,两岸产业必然会进一步加强合作,形成产业链。
  此外,协议的签署将促进大陆和台湾各自的经济转型。大陆可以更广更深地借鉴台湾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高新产业发展提供机遇。而台湾已经进入后工业化时代,缺少经济发展的强劲引擎,而大陆市场的放开将为台湾经济转型提供新的机遇和强大的资金支持。
  不过,作为一个循序渐进而不是一步到位的协议,在ECFA签署之后,两岸双方仍需视协议执行情况和两岸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及时展开后续协商,逐步加以落实,进一步推进两岸商品贸易和投资的自由化,进一步推进两岸经济的合作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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