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景网>新闻频道>国内财经
央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境内试点将扩至20省市
来源 新华网 发布时间 2010年06月17日 16:18 作者 孙英威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助理李东荣16日在哈尔滨表示,国务院近日已经批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境内试点地区扩大到包括黑龙江在内的20个省市,并将试点所涉及的境外地域扩展到所有国家和地区。相关具体措施有望在近期发布实施。

  李东荣在参加第二十一届中国哈尔滨国际经济贸易洽谈会(哈洽会)“金融创新与对外贸易发展高层论坛”时说,中国人民银行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探索为对外贸易提供新的计价结算货币。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等六部委于2009年7月在上海、广东开展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

  据介绍,试点开展以来,人民币资金结算、清算渠道便捷、顺畅,人民币出口退(免)税及进出口报关政策清晰明确、操作流程便利,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运行稳定,人民币账户融资、人民币购售等相关业务有序进行。

  据中国人民银行初步统计,截至今年5月末,累计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445.52亿元。在充分总结前期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中国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委近期向国务院上报了扩大试点的请示。(孙英威)

 
 
文档附件:
 

 我要发表评论 [点击查看网友评论]
会员代号: 用户密码: 匿名发表:
 
评论注意事项
 相关新闻
·跨境个人汇款实现当日到账 (06-08 10:24)
·大洋洲地区首笔跨境人民币贸易结算业务成功办理 (02-23 08:04)
·珠澳跨境工业区发展势头逆势上扬 (12-04 11:14)
·中国与巴西间贸易往来首次用人民币跨境结算 (10-28 09:16)
·首笔跨境人民币账户融资业务在上海渣打银行诞生 (09-14 07:51)
·银行多渠道推广跨境贸易结算 (09-09 09:55)
·汇丰中国四地启动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 (09-07 08:57)
·外资银行“入伙”跨境人民币结算 (09-01 09:06)
·两地合作巨大前景 深圳全启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 (08-26 10:34)
·建行支持知名企业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 (08-05 09:09)

频道要闻
全景网特色内容
 48小时博客热贴
 论坛精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