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中国政府网公布《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发展改革委《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其中,《意见》在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方面,要求逐步推进房产税改革。
调整资源产品价格
《意见》指出,今年国际国内经济深度调整和深刻变化,迫切要求加大改革力度,进一步破除制约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体制机制障碍,切实推动科学发展。
《意见》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落实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进一步消除制约民间投资的制度性障碍;推动国有资本从一般竞争性领域适当退出,拓宽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市场空间。深化国有企业和垄断性行业改革。以推进广电和电信业务双向进入为重点,制订三网融合试点方案并开展试点;推进电力体制改革,完成电网企业主辅分离改革;推进盐业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大型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母公司层面的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在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环保收费改革方面,《意见》提出推行居民用电阶梯价格制度;逐步理顺天然气与可替代能源的比价关系;在有条件的地方实行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全面推行城市污水、垃圾及医疗废物等处理收费制度。
调整优化国民收入分配格局
《意见》还要求,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出台资源税改革方案,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制度,逐步推进房产税改革,研究实施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完善消费税制度,研究开征环境税的方案。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加快落实放宽中小城市、小城镇特别是县城和中心镇落户条件的政策。进一步完善暂住人口登记制度,逐步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居住证制度。研究调整和优化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提高居民收入比重的思路,提出改革的目标、重点和措施。积极稳妥实施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推进企业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和支付保障制度建设,改革国有企业特别是垄断行业工资总额管理制度,完善国有企业、金融机构高管人员薪酬分配和监管制度。
《意见》还对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社会领域改革、涉外经济体制改革、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积极推进综合配套改革试点作出了部署。
新闻解读
房产税改革列入今年财税体制改革重点
房产税是以房产为征税对象,按照房产的计税余值或出租房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税。
在我国,房产税并非一个新的税种,有关房产税的改革也由来已久。然而,近期随着房价高涨,被市场视为房价调控“杀手锏”的房产税改革又立于风口浪尖。
部分权威专家5月31日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从今年4月初财政部将“完善房产税制度”列入其2010年工作要点,到此次发展改革委在其年度经济体制改革重点中提及“逐步推进房产税改革”,显示了政府推进房产税改革的坚定决心。
不过专家们也表示,要正确理解当前推进房产税改革的目的和意义。作为我国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房产税改革最主要的目的并非调控房地产市场。
“房产税税制改革的核心目标是公平市场竞争,调节收入分配。”社科院财贸所副所长高培勇称,由于我国没有财产税,房产税更多是作为一种调节贫富差距的手段。
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白景明也指出,目前市场对房产税改革的预期主要是强调了房产税抑制投机、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功能,但房产税还具有调节居民收入分配和完善地方税收体系的功能。
白景明认为,目前我国的房产税条例是暂时性的框架,房产税改革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下一步改革一方面根据市场经济发展变化完善房产税税制;另一方面,要随着财税制度改革的深化不断健全房产税税制,并针对收入分配变化格局调整房产税体制。
根据我国现行房产税暂行条例,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内拥有房屋产权的单位和个人均为纳税人,但条例同时规定,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交房产税。
分析人士指出,从税制完善角度看,扩大房产税征税范围代表改革的未来方向。
财政部统计显示,2008年我国房地产税收入为680.4亿元,2009年房地产税收入为803.64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