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至19日国务院召开新疆工作座谈会明确指出,在新疆率先进行资源税费改革,将原油、天然气资源税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收,但目前征收的税率比例还没有明确。
“目前的资源税征收比例不到1%,据我了解,新疆资源税费改革试点或将把征收的税率比例确定在5%左右。”中石油新疆地区油田一位高层表示。
据统计,2009年新疆原油产量列全国第三,仅次于黑龙江和山东,年产量约2500万吨。 根据现行从量计价政策,中石油与中石化在全国缴纳的资源税分别为原油14~30元/吨,天然气每千立方米7~15元。新疆地区原油资源税额明显较低。 “如果按5%的比例从价计收,石化双雄新疆所产原油一年的资源税费将增加50亿元。”招商证券石化行业分析师裘孝峰认为。
目前,中石油在新疆的原油产量达到每年1800万吨,中石化相对较少,当地的年产能为700万吨。裘孝峰称,按目前原油市场平均价4000元/吨计算,新疆地区按5%的税费比例改革试点,每吨原油的资源税费就是200元。这样一来,中石油在当地一年或将多缴税36亿元,而中石化一年或将多缴税14亿元。喻春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