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扩至试点区域所有进出口企业
人民币跨境结算
早报记者 杜琴庆
跨境贸易结算试点范围正在酝酿进一步扩大,资本项目下境外人民币出资问题正在研究。
据早报记者了解,除了试点范围或将新增14个省、市以外(本报3月30日《人民币跨境结算或新增14省市》曾报道),试点企业也将进一步扩大,或将覆盖到所有进、出口企业。
作为首批跨境贸易结算试点城市之一,跨境贸易结算工作推行近一年,目前上海共有90多家企业为试点企业。
据上海市商务委外国投资管理处副处长汤超在浦东新区境内自然人投资设立中外合营企业政策交流会上透露,按照央行本月5日召开的会议讨论结果,未来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将扩大到所有的试点区域内的进出口企业。
汤超表示,今后只要无不良记录的出口企业,基本上都能被纳入试点范围,即出口货物可以接受人民币结算,且可以继续享受原先的可退税政策。而对于进口企业而言,只要企业愿意都可以用人民币作为结算货币。
此外,汤超透露,作为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试点范围扩大的一部分,目前正在研究资本项目下境外人民币出资的问题,但他同时强调,目前该项工作尚处研究阶段,正式推出尚需时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