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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征物业税可分四步走
来源 中国证券报 发布时间 2010年05月13日 08:20 作者 蔡宗琦
 
  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理事长孟晓苏12日建议,未来征收物业税可以“四步走”。首先实行商业地产税制平移,随后分别向小产权房、豪宅征收物业税,最后铺开物业税。此外,征收物业税时应对普通住房适用优惠税率。
  孟晓苏是在搜狐网和焦点房地产网举办的市场前瞻论坛上发表上述观点的。孟晓苏认为,物业税征收的第一步可以从商业地产实行税制平移做起。目前商业项目每年需征收1.2%房产税,并交纳一定土地使用税,将上述两税合一、税制平移,参照1%―3%的标准征收物业税。这样征收容易并且不会影响到普通百姓。
  第二步,从小产权房起征物业税,通过税收方法解决小产权房问题。小产权房未交纳土地出让金,通过征收物业税的方式“让买房人下台阶”,并为政府开拓税源。第三步,对高档住房与豪宅征收物业税。第四步,普及物业税。由于豪宅目前难以界定,孟晓苏表示,第三步与第四步可同步走。(蔡宗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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