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国际金融报 |
发布时间: |
2010年03月15日 08:40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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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明一代”、“姚明一族”、“姚明正大”……在搜索引擎中键入“姚明”二字,各式被冠以“姚明”之名的品牌和公司跃然眼前。近日,姚明本人通过一封正式声明,向那些利用他名字吸引眼球的商家发出了警告。
姚明在声明中表示:“目前市场上出现标有‘姚明’、‘姚明一代’、‘姚明一族’、‘姚明-OBC’、‘姚明世家’、‘姚明正大’、‘姚明正义’、‘姚YAO’等文字或类似图案的篮球、运动鞋、服装及其他产品,均非本人授权之产品;任何以本人姓名‘姚明’作为企业字号在境内外成立公司,如‘姚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姚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姚明体育用品(国际)有限公司’,并以该类公司名义进行商标许可、特许经营及其他商业经营行为,均与本人无关。”
除上述“点名批评”之外,姚明还严正申明道:“未经本人书面授权,任何企业或个人,不得擅自将本人姓名、肖像、签名及与本人相关的各类标识进行任何商业性使用。对于未经本人授权许可,擅自使用本人姓名、肖像、签名及与本人相关各类标识行为,本人均将适时采取法律措施予以追究。”同时,他也特意提醒消费者:“在购买上述产品或参与类似经营活动时应保持高度警惕,以免招致不必要的损失或被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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