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李晓辉
能源领域多头管理带来的诸多现实难题、抢占全球新能源领域制高点的战略要求,均在迫切呼唤一个“站得高、看得远、管得了”的高层次能源机构。在中国能源战略体系改革进程的“倒逼”之下,2010年1月27日,国家能源委员会正式成立。
事实上,国家能源委的成立,在我国并不是第一次。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能源管理体制经历过多次重大改革。
先是在1978年成立了石油工业部;紧接着,1980年成立国家能源委员会,负责管理石油部、煤炭部、电力部。当时的初衷,正是为了协调几大能源领域的内部衔接。不过,当时的主体仍然是以“增加生产”的单线发展为核心,两年后能源委即被撤销。
1988年,撤销石油部、煤炭部、电力部,成立国家能源部。不过,在经历了一个“5年计划”后,能源部再次被撤销。
自1993年国家能源部被撤销后,中国16年来并未有一个统一的能源管理部门。期间,1998年成立石化局,承担石油工业的部分管理职能,该机构于三年后撤销。
自此以后,主要的行业管理权限开始转向横向管理,能源各个子行业的管理权和审批权散落在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国土资源部等部门手中。这是一个思路的转变,由产业为一切发展的核心,转变为一定程度上的综合统筹规划。不过,包括中石油、国家电网、中国神华这样的央企能源领域龙头,实际上大都是自我发展,并未从国家战略角度来规划统筹。
2001年,国家发改委能源局成立。作为司局级单位,能源局主要行使能源业政策的部分制定。直到2008年7月,升格为副部级机构的国家能源局,才正式作为国家唯一的能源管理专责机构。不过,它只能负责提出能源发展战略,较之其他部委仍然低半级,在全局性整体规划时仍然力不从心。
2010年1月27日,中国政府网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家能源委员会的通知》,为加强能源战略决策和统筹协调,国务院决定成立国家能源委员会。这是目前中国最高规格的能源协调议事机构。此次成立的国家能源委员会由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担任主任,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担任副主任,国家能源委员会委员合计21人,大都为各部委的主要负责人。
尽管中国未能像美国等成立国家能源部,但业内均认为,这是推动当前中国能源问题协调、能源战略制定等实际问题解决的最现实方式,如此高规格的国家能源委员会已经可以在实质上履行一个国家能源部的主要职能。
据国家能源局副局长吴吟介绍,中国国家能源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研究拟订国家能源发展战略,审议能源安全和能源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统筹协调国内能源开发和能源国际合作的重大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