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第一财经日报 |
发布时间: |
2010年01月20日 08:07 |
作者: |
杨斯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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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昨日表示,该行已经获得监管机构批准,取得中国内地银行间债券市场做市商资格,成为继摩根大通(中国)和花旗银行(中国)后第三家获此资格的外资金融机构。 渣打银行(中国)表示,该行此前已经获准成为财政部记账式国债承销团乙类成员,并取得中国人民银行公开市场一级交易商成员资格。 银行间债券市场是金融机构为自身和客户进行资金管理和融资的一个重要渠道。目前,银行间债券市场做市商资格的银行约22家,其中外资银行有三家,摩根大通(中国)和花旗银行(中国)分别在2008年5月和2009年8月获得做市商资格。 外资法人银行作为银行间市场的主体之一,主要参与银行间市场的自营交易,包括回购、债券买卖,以及一些衍生品交易。2008年底,监管机构允许外资法人银行在银行间市场交易并承销非金融企业债券融资工具,包括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等。 去年4月,渣打银行(中国)完成了首笔非金融类企业债券交易,这是外资银行首度投资中国企业债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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