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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晓义:确保缴费满15年的参保人员领到养老金
来源 中国新闻网 发布时间 2010年01月05日 15:59 作者
 

  中新网1月5日电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今日在作客中国政府网进行访谈时表示,要让缴费满了15年,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员都有一个明确的地方可以领取养老金。

  2010年1月1日起《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施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今日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就“实现跨地区顺畅转续 保障参保人员权益”进行现场解读并回答网民提问。

  胡晓义在回答网友提问时称,养老保险待遇在哪儿领,这个问题就稍微复杂一点,因为他可能的情况比较多。而暂行办法里,对各种情况都分别作了规定。 他的基本条件是要看在各个参保地方的缴费年限,我们叫做“户籍地优先,从长、从后计算”的这么一个原则,就是如果你的参保地和户籍地是一致的,那你肯定是在户籍地,也就是参保地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了。如果不一致的话,那就按照你缴费满十年的地方来确定你的待遇领取地。如果你有多个缴费满十年的地方,就按你最后一个满十年的地方来确定你的领取待遇的地方。如果你在所有地方缴费都不到十年,那就把你的养老保险关系和相关资金转回到你的户籍地,由你的户籍地来给你支付养老金的待遇。

  总之一句话,就是一定要让缴费满了15年,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员都有一个明确的地方可以领取养老金。不至于造成各个地方相互推诿扯皮,最后劳动者没有地方可以领取待遇的局面。具体到每个人,要看个人最后是符合哪种情况。(据中国政府网文字直播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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