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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赠岂能太大方 国资委为央企设限
来源 时代周报 发布时间 2009年12月29日 15:15 作者 宋阳标
 

  12月16日晚,国资委公布《关于加强中央企业对外捐赠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央企对公益捐赠行为规范管理,对摊派性捐赠可拒绝,超过标准的需报备国资委同意。《通知》特别指出,对于有关社会机构、团体的摊派性捐赠,企业应当依法拒绝。企业对外捐赠应当诚实守信,严禁各类虚假宣传或许诺行为。有评论认为,这既是对央企的监督,也是对央企的保护。

  捐赠年涨一倍

  日前召开的中央企业社会责任工作会议透露,除了积极参与南方雨雪冰冻灾害和汶川地震救灾工作之外,中央企业在2008年积极扶贫助教和从事慈善事业。据不完全统计,2008年全国130多家中央企业捐赠总支出超过57.5亿元,比2007年增长将近一倍。

  12月16日晚,国资委公布《关于加强中央企业对外捐赠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央企对公益捐赠行为规范管理,对摊派性捐赠可拒绝,超过标准的需报备国资委同意。

  国资委要求央企严格控制预算外捐赠支出,并划定了捐赠范围:即向受灾地区、定点扶贫地区、定点援助地区或者困难的社会弱势群体的救济性捐赠,向教科文卫体事业和环境保护及节能减排等社会公益事业的公益性捐赠,以及社会公共福利事业的其他捐赠等。

  除国家有特殊规定的捐赠项目之外,中央企业对外捐赠应当通过依法成立的接受捐赠的慈善机构、其他公益性机构或政府部门进行。对于有关社会机构、团体的摊派性捐赠,企业应当依法拒绝。企业对外捐赠应当诚实守信,严禁各类虚假宣传或许诺行为。国资委还要求央企捐赠坚持量力而行原则,合理确定对外捐赠支出规模和标准。

  国资委要求央企建立备案管理制度,其中央企净资产(指集团上年末合并净资产,下同)小于100亿元的企业,捐赠项目超过100万元的;净资产在100亿-500亿元的企业,捐赠项目超过500万元的;净资产大于500亿元的企业,捐赠项目超过1000万元的,都应当报国资委备案同意后实施。

  此外,央企对外捐赠支出应当纳入企业年度预算管理。国资委将不定期组织对企业捐赠管理情况进行抽查,对在对外捐赠过程中存在营私舞弊、滥用职权、转移国有资产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予以依法处理。

  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在11月初进行的中央企业社会责任工作会议上表示,企业捐赠和社会公益活动支出要纳入公司预算,和其他预算一起,由董事会讨论决定。任何一笔捐赠都要做好可行性论证,使公益活动真正取得效果。要制定和完善决策程序和规则,坚持公开透明。

  资产不能任由企业支配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左大培在接受时代周报采访时认为,捐赠本身是国家财产送与别人,央企的每一分钱都是国家的,不能任由企业自身随意支配。

  审计署上半年对3家中央企业原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表明,有超过7亿元资金无法追回,打了水漂。审计署在有关整改公告中表示,包括这3家央企在内,9户企业审计查出的34起案件线索移送有关部门查处后,已依法批准逮捕、起诉或判刑27人,给予撤职、降职等党纪政纪处分9人。

  左大培说:捐赠和买东西是两回事,做买卖是换东西回来,不管吃亏与否,总归是换回东西来的,捐赠是白送钱给别人,国家的钱白送别人,连国资委都不知道,这能行吗?起码说,超过一定数额就应该让国资委批准了。可能会有一些领导利用捐赠来捞取个人利益。不光是报国资委,重大的捐赠都应该报人大常委会。央企捐赠实际上是一种国有资产的变相流失,关键是看流失的方向是不是用在了合适的地方,比如说捐赠了希望小学,那是拿国家财产干了好事。这里面是很容易出问题的,闭着眼睛都能想出来,必然的事情。

  左大培认为,仅仅是备案,没有像样的管理,现在不出事,将来也会出事。

  国家还将建立央企领导人员责任追究制度。

  对央企的监管,关键在于对央企一把手的监管。“一是实行党委(党组)书记和总经理分设,二是推进国企权力的规范运行。”国资委研究室副主任彭建国认为,面对央企腐败问题丛生的情形,国资委探索建立外部董事制度。到目前,已陆续有19家企业在董事会中引入超过半数的外部董事。

  “刚刚建立起来的董事会,是个逐步放权的过程。”彭建国分析,要想在“一把手”文化颇为深厚的国企建立起完全意义上的董事会,依然面临重重考验。比如,曾经作为中石化“一把手”的陈同海,案发前,几乎每年都会在中石化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强调廉洁问题,而到实际中,“错误一个也没少犯”。

  国家发改委经济体制与管理研究所国有资产研究中心主任、经济学家高梁在接受时代周报采访时认为,央企也是企业,必须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来办事,对于财产的处置,什么样的决定权在董事会,什么样的决定权在股东会,是他们内部的章程问题,从法理上来讲是这样。但是央企的资产,是全民资产,国资委出台这样一个规定实际上是对国有资产管理的严格化。

  高梁指出,企业的收入是分成几级的,它的分配也是有制度的。什么比例的资产用来做什么样的事情,都是有计划的,捐赠也是一样。央企和其他企业一样,都会面临着摊派性捐款,比如中石油在某地的炼油厂、采油区,它的利润是比较厚的,地方政府缺钱时肯定会跟这些企业通融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道理是这个道理,但是如果要的多了,中央财政就会被挖走一块,这实际上是财政大盘子之外的小盘子的一个分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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