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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龄化敦促扩大“安全需求”
来源 中国经济导报 发布时间 2009年12月08日 13:39 作者 李博
 

 

  “你考虑过自己未来的养老问题吗?”当记者把这个问题抛给在北京一家设计公司做设计师的姜波时,1979年出生的他愣了一下说“没有,这件事情离我还很远吧?”记者随后采访的几位出生在上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的同龄人,得到的回答也几乎是一样的――还没考虑过。

  是的,要不是做这个题目,记者本人也从来没有考虑过关于自己几十年后养老的事情。

  可现实是,中国正在“跑步前进”步入老龄化社会,当下风华正茂的年轻人将是未来30~40年后构成庞大老年人群体的主力军。

  所谓人口老龄化,是指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或65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在总人口中的比例超过10%和7%,即可看作是达到了人口老龄化。

  10年前的1999年,我国60岁以上的人口超过总人口的10%,标志着我国开始进入老龄化社会。截止到2008年底,我国60岁以上老人达到1.69亿人,占到人口总数的12%。预计到本世纪40年代,我国老龄人口将达到4亿人以上,占到总人口的1/3。

  我国的人口老龄化迅速、大规模、高龄化的到来,使社会经济发展面临着一系列的难题:养老保障的负担正日益沉重;老年人医疗卫生消费支出的压力越来越大;“为老”社会服务的需求迅速膨胀,而目前我国“为老”服务业发展严重滞后;老龄化给我国农村带来的挑战更加严峻。

  面对高速而来的老龄化时代,如何应对老龄化带来的挑战,已经是摆在我国政府面前迫在眉睫的重大问题。

  这种挑战表现在三个方面的缺失,即养老保障制度建设、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和为老服务体系建设。

  中国“遇富先老”,“养”和“医”成为难题

  12月3日,全国老龄委办公室副主任、老龄协会副会长袁新立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人口老龄化问题的背后凸显的是基本民生问题,这对我国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和医疗保障体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挑战,而我国现有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很难适应这种人口老龄化的形势。

  袁新立说我国人口老龄化的一个显著特点是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不相适应,“欧美一些发达国家在进入老年型社会时,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一般在5000~10000美元左右,而我国目前的水平与之相差较远,是典型的‘未富先老’国家,而作为一个‘未富先老’的国家,老年人最迫切、最需要解决的是‘养’和‘医’的问题。”

  那我国现有的养老和医疗保障情况怎么样呢?袁新立说,我国城乡养老保障现状不容乐观。“目前,我国养老保障体系的总体框架已初步确立,但需要完善的方面和需要解决的问题依然很多,特别是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建设严重滞后,各地发展也欠均衡。我国半数以上的劳动者基本没有养老保险,众多的城镇分散就业人员和广大农村劳动力的大多数被排斥在基本养老保障体系之外,这就形成了老年人口保障的缺失,即使基本养老保障体系覆盖面加大,这一问题仍然严峻。”

  医疗保障体系还有待完善。“近年来,党和政府通过不断建立和完善各类医疗保障制度、医疗救助制度和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使老年人医疗保障状况得到很大改善,但是没有享受任何医疗保障的空巢老人仍有半数以上,老人看病难、看不起病的难题仍待缓解。”

  中国人口大部分在农村地区,农村人口的养老实际上是养老保障问题的核心。记者了解到,今年9月份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表明,我国从2009年起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2009年试点覆盖面为全国10%的县(市、区、旗),以后逐步扩大试点,在全国普遍实施,2020年之前基本实现对农村适龄居民的全覆盖。

  记者随即通过几个老家在农村的朋友了解了一下他们村养老保障的情况。大致的情况是,偏远或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村还没有养老保障,一些距离经济发达地区较近的村或者经济收入较高的村通过不同形式已有养老保障,或者已有标准但还未具体落实,例如老家在唐山市的冶里村的小G说,今年初冶里村已经开始了农村养老保险的尝试,住在老家的父母已经投参保,虽然女性满55周岁、男性满60周岁每月可以领到60元的养老补助,但小G坦言,“其实每月60元的养老金并不足以养老,但从无到有,已经是我国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开始建立完善的一个标志,这是一个好的开端,也相信会越来越好。”

  袁新立表示,由于我国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的建设起步很晚,历史遗留下来的包袱很重,所以在一段时间内,工作重点是铺开更广的覆盖面,养老金的保障还不会很高,所以总体来说,我国的养老和医疗保障体系还处于一个“广覆盖、低水平”的阶段。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袁新立表示,中国的老龄问题,不仅是基本的民生问题,也是国家的战略问题,是科学发展的重要课题,更是和谐社会建设的宏大命题。“所以,为确保城乡老年人养老、医疗问题的妥善解决,我国要在2030年人口老龄化最严峻时期到来以前,抓住因人口转型而形成的社会抚养比较低的有利时期大力发展经济,以加快在全国城乡基本建立起符合我国国情、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老年社会保障体系的脚步。”

  健全“为老”服务保障是构建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的重要环节

  建立健全养老保障制度是对老年人的制度化保障,而“为老”服务保障作为养老保障体系的另一重要组成部分,同样是不可忽略的。

  记者了解到,当前我国老龄服务产业的发展还严重滞后。以北京为例,北京老龄人口估算已经接近300万人,虽然90%的老人希望居家养老,但北京市每年还是需要12万张床位用于集中养老。然而,北京市目前仅有相关床位不足5万张。

  北京作为中国经济社会最发达的地区之一,老年人的服务保障设施缺口尚且如此之大,可想而之,全国范围内的“为老”服务保障情况不容乐观。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口调控政策效果显现后家庭规模日益小型化,“养儿防老”这一古老的传统正在一步步落空,失去它原有的意义。据统计,我国城乡空巢老年人的比重达到50%左右,已经接近亚洲一些高龄国家的水平,而且,随着独生子女的父母一代逐步进入老年,我国空巢老年人问题将更加突出,“出门一把锁,进门一盏灯”成为空巢老人、独居老人晚年生活的写照。更为让人痛心的是,近些年来老人病死家中多日无人知晓、不堪忍受孤寂引发自杀的事件屡屡发生。

  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阎青春在11月初召开的“中国进入人口老龄化10年恳谈会”上表示,我国老龄服务产业的发展严重滞后,我们不能期望所有的老龄服务项目都按照社会福利方式运作,应当立足于建立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老龄服务体系。一方面需要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另一方面,需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和市场力量的参与。

  新近出版的《新中国60年人口老龄化与养老制度研究》一书指出,绝大多数老人更愿意居家养老,居家养老将成为未来中国的主要养老方式。发展居家养老服务,是我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趋势的战略选择,

  也是目前我国破解巨大养老服务难题的根本出路。

  居家养老与传统的家庭养老不同,是指政府和社会力量依托社区,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和精神慰藉等方面服务的一种形式,是对家庭养老模式的补充与更新。

  据了解,近年来北京、湖南、广东等很多地区都在积极开展建立居家养老服务保障体系的尝试。也许在不久的将来,随着“为老”服务保障体系不断的发展和完善,被绝大多数老年人认同的居家养老方式,或许能够为应对人口老龄化、解决“老有所养”的中国式养老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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