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11月24日 07:54 |
作者: |
张牡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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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张牡霞 国资委近日下发了《关于做好2009年度中央企业财务决算管理与报表编制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受金融危机冲击,中央企业应收款项和存货占用资金现象普遍增多,并要求央企进行资产清查,加快资金回笼,增强资产流动性。 通知要求,各中央企业要开展固定资产、应收款项、存货、股权投资等各项财产清查工作,核实家底,夯实资产质量,减少资产损失,努力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在上述各项核查项目中,国资委特别指出,应收款项的清理催收和存货清查盘点是此次财产清查工作的重点。 应收账款和存货问题突出,与当前经济形势密切相关。国资委在同一天下发的《关于做好2009年度地方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及报表编报工作的通知》中指出,当前,在国家拉动内需政策的推动下,经济步入企稳回升的关键时期,但回升基础不稳固,部分行业结构性矛盾突出,这使得部分企业应收款项和存货占用资金压力较大,资产减值因素增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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