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北京商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10月22日 08:26 |
作者: |
崔吕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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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贷高增长下风险积聚银监会要求商业银行严把“二套房贷” 商报讯(记者崔吕萍)“在不良贷款数据双降的背后,信贷高增长下的风险隐患也在积聚,需要商业银行高度重视,有效化解。”在中国银监会2009年第四次经济金融形势分析通报会上,银监会主席刘明康这样表示。 今年前三季度,我国信贷增量达8.67万亿元,同比多增5.19万亿元。在信贷高速增长的背后,很多银行内部已经出现了多项风险隐患,进入四季度,银行业主要任务就是严查贷款贷前、贷中以及贷后的风险。 为此,刘明康提出,四季度各商业银行应从4个方面防范风险。其中最为重要的就是严禁商业银行发放打捆贷款,不得签署无特定项目的大额授信合作协议。对于出资不实、治理架构、内部控制、风险管理、资金管理运用制度不健全的融资平台,要严格限制贷款,落实风险防范。 另外,各商业银行还应严格执行“二套房贷”政策不动摇,务必履行“面谈”、“面签”制度,并将开发商、项目公司和母公司的授信统一起来,实施并表监管,从多方面落实对个人贷款的管理,完善管理手段、机制和贷款流程,严控贷款的挪用和违约率。要抓紧建立和完善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密切关注国际资本流动、宏观经济走势及政策调整可能对市场流动性造成的冲击,要始终维持充足的流动性水平,合理安排贷款期限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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