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景网>新闻频道>国内财经
中国修正《可再生能源法》 业界吁重视光热产业
来源 中国新闻网 发布时间 2009年08月28日 08:22 作者 丰冰
 

  中新网北京八月二十七日电 题:中国修正《可再生能源法》 业界人士吁重视光热产业

  记者 丰冰

  据消息人士二十七日透露,首次审议的中国《可再生能源法》修正案草案,加大了对风能、太阳能光伏等产业的扶持政策,唯独缺少太阳能光热产业,业界人士吁应引起关注和重视。

  从新能源的发展、节能减排、国家能源安全和竞争力的角度考虑,中国太阳能产业领军人、全国人大代表黄鸣强烈呼吁,可再生能源法不应忽视对光热产业的扶持;至少在政策的导向上应鼓励光热、光伏、风电产业并行发展。能源是国家的命脉,应具有战略发展远见,不能重走汽车、家电等舶来产业的老路。

  黄鸣指出,中国是能耗大国、资源贫国,煤炭、石油、天然气等常规能源人均占有量、可开采量只有世界平均水平的十几分之一,石油对外依存度超过百分之四十,常规能源大量消耗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非常严重,成为老百姓关注的重大民生问题之一。大力开发以太阳能光热为重点的新能源产业,是中国产业升级、节能减排、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的必由之路。

  黄鸣说,与光伏和风电相比,中国目前只有太阳能光热产业,掌握了世界最先进的技术和最大的市场。但不能因此认为,太阳能光热产业不需要鼓励和扶持。光热产业毕竟是新兴产业,城市普及率不到百分之二十,农村普及率不足百分之二;光热产业共有六千多家企业,鱼龙混杂,很不规范,需要国家出台行业标准,有关部门加强规范、监督和引导;光热产业品牌化、规范化需要国家重视和扶持,行业休养生息和规范化需要资金支持。

  黄鸣表示,太阳能光热的精尖技术百分之八十在中国,太阳能采暖、海水淡化、太阳能高温发电等技术均超前全世界,但这种领先是暂时的,如果后续的投入不足、重视不够,刚刚建立了一点难得的领先优势,马上会被外国反超甚至取代。

  据了解,《可再生能源法》二00五年审议通过,二00六年一月开始实施。随着中国可再生能源产业快速发展,原法在实施过程中暴露出一些存在的问题,才有此次《可再生能源法》修正案草案的审议。黄鸣建议尽快出台《可再生能源法实施细则》,突出推进可再生能源发展的税收优惠条款。

  黄鸣强调,税收对新能源产业的调控力度非常大。新能源产业的发展需要技术的带动,企业须投入大量资金进行科研,以保持技术的领先优势,这对于新兴产业而言是很大的负担。国家可通过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进行科研和技改。事实证明,欧洲多国政府动用巨大的财税力量,鼓励支持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对实施能源替代、缓解能源危机和遏制环境污染起到了重要作用。

 
 
文档附件:
 

 我要发表评论 [点击查看网友评论]
会员代号: 用户密码: 匿名发表:
 
评论注意事项
 相关新闻
·美清洁能源法争论持续升温 (08-27 16:08)
·可再生能源发电拟全额保障性收购 (08-27 10:29)
·全国人大常委:可再生能源法应重视发展生物质能 (08-26 09:07)
·发展可再生能源国家拟建政府基金 (08-25 09:12)
·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拟建立 (08-25 08:49)
·可再生能源法修正案草案:拟确立全额保障性收购 (08-24 10:45)
·我国将首次审议可再生能源法修正案草案 (08-18 07:52)
·可再生能源法拟修改明年或提交人大讨论 (06-30 09:10)
·中央财政补贴确保推进太阳能光电建筑领域应用 (04-01 08:17)
·人大常委会将审议可再生能源法修正案草案 (08-18 03:49)

频道要闻
全景网特色内容
 48小时博客热贴
 论坛精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