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景网>新闻频道>国内财经
我国对欧盟邻苯二酚实施反倾销
来源 经济参考报 发布时间 2009年08月26日 08:42 作者 王希;雷敏
 

  本报北京电(记者王希雷敏)商务部25日公告邻苯二酚反倾销期终复审裁定,决定继续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邻苯二酚实施反倾销措施。

  商务部于2003年8月27日发布2003年第41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邻苯二酚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五年。

  2008年8月26日,应国内邻苯二酚产业申请,商务部决定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邻苯二酚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期终复审调查。

  商务部经调查认为,如果终止原反倾销措施,原产于欧盟的进口邻苯二酚对中国的倾销可能继续,对中国国内产业造成的损害可能再度发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和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的决定,商务部决定自2009年8月26日起继续维持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邻苯二酚的反倾销措施,实施期限为五年。

 
 
文档附件:
 

 我要发表评论 [点击查看网友评论]
会员代号: 用户密码: 匿名发表:
 
评论注意事项
 相关新闻
·平板电视出口暂无“反倾销”风险 (06-24 08:30)
·欧盟昨对我国出口铝轮毂展开反倾销立案调查 (08-14 09:04)
·商务部继续对日韩铜版纸实施反倾销措施 (08-05 02:44)
·阿根廷对我鞋类产品实施反倾销 (07-03 08:27)
·欧盟将对我金属盘条征收反倾销税 (06-25 08:24)
·欧盟主席巴罗佐认为欧洲经济尚未实现稳步复苏 (08-26 08:43)
·欧盟2012年征飞行排放费 航空业成本增35亿欧元 (08-25 09:57)
·欧盟调查iPhone自爆伤人案 苹果公司称是偶然 (08-20 07:59)
·欧盟为德工业银行提供70亿欧元担保 (08-18 09:32)
·欧盟反倾销调查 商务部:将致欧车商成本上升 (08-15 10:01)

频道要闻
全景网特色内容
 48小时博客热贴
 论坛精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