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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和内地金融合作的前景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 发布时间 2009年07月23日 10:08 作者 刘翔峰
    
  刘翔峰
  
  金融合作是各国货币当局通过各种手段来协调货币及各项金融政策用于防范金融风险,挖掘经济潜力促进经济稳定增长的一种合作机制。两地金融业务和金融市场的合作不断深化,既是香港经济转型、内地金融改革不断深化的客观要求,也是“一国两制”框架下的两地金融积极合作的结果。香港需要发展债券市场,继续金融创新,提升国际金融中心地位。而内地则需强化金融市场功能,将储蓄有效转化为投资,不断深化金融体制改革。
  两地金融合作中的问题
  两地金融在过去现在和未来的合作都面临很多问题。目前,内地未能充分利用香港金融功能,在金融危机中两地也面临共同难题。
  (一)没有充分发挥香港的金融功能
  首先,内地储蓄转化为投资的效率低。香港的金融功能较强,表现为其储蓄转化为投资的功能强。内地对金融服务的要求,已经由筹资功能转向更为重视资源配置功能,但由于市场机制和金融制度不完善,金融市场配置储蓄的效率低,需要香港投融资平台来帮助其提高转化效率。这对于弥补香港金融业结构缺失,发展债券市场,继续金融创新,也有重大作用。
  其次,主权财富基金向海外投资未能利用香港优势。香港的基金管理市场在质和量上都居世界前列。其基金业资产总值与GDP的比率,2005年高达259.8%,胜于美国、英国的71.5%和24.5%,以基金业资产规模与股市总市值的比率来计,香港的43.5%不逊色于美英的52.4%和17.9%。而中国外汇投资公司的各项投资浮亏很大,这既与国际金融市场动荡有关,更与其国际资本市场化运作经验不足有关;如能有效利用香港资产管理运作的经验,则可帮助内地提高资产管理市场水平。
  再次,期货市场合作尚未起步。期货市场是规避风险、调节供需的工具。香港期货市场有诸多优势,一是外汇自由,没有管制;二是与国际期货市场接轨,二十四小时交易;三是没有业务范围限制。而中国的石油、铁矿石等大宗商品要大量进口,内地大企业套期保值的大的订单只能被欧美的大期货商接去。香港的期货市场作用亟待发挥。
  (二)扩大人民币区域化可能性的障碍
  人民币区域化是指周边国家或区域普遍认可和接受人民币作为交易货币和国际清算手段,从而使人民币在境外区域流通的过程。其前提是人民币实现可自由兑换和资本账户开放。此次金融危机为内地扩展人民币作为国际结算货币提供了机遇。内地允许符合资格的企业在香港以人民币进行贸易支付,以及货币互换协议,标志着人民币区域化进程被再次推进。
  但未来人民币区域化的阻碍仍然存在。第一,中国周边部分国家只有小额贸易用人民币支付,比重很小。第二,境外人民币大约是人民币总量的1%,人民币区域化处于低发展阶段。第三,人民币在周边国家或地区流通需要解决两个问题:人民币回流问题、境外人民币的汇款和存款问题。第四,缺乏相应的交易和支付信息系统及支付结算系统,难以提供基本的交易和支付数据服务。因此,促成香港成为人民币自由兑换的试点是人民币区域化的首要步骤。
  (三)内地对外资金融机构监管较弱,需要香港合作监管
  外资金融机构已进入中国金融市场各领域。但是,我国对外资金融机构的监管却仍然薄弱,外资金融机构的90%集中分布在深、沪、京等地,外资银行存在违规经营,而对其监管的法律的针对性差,跟不上其快速发展。此外,CEPA对“香港公司”界定也极为宽松,对港金融机构开放意味着对全球的开放,令监管存在漏洞,两地至今未能因应法律制度的差异,形成跨境监管机制。
  (四)金融危机暴露出两地均对有关金融衍生产品存在监管缺失
  香港金管局和证监会对银行出售雷曼相关结构性产品监管不力,造成散户投资者损失巨大,暴露了监管模式存在真空。而内地南航、中铁、远洋等特大国有企业的掉期期权业务的巨额损失也显示了对衍生品业务监管的缺失。
  深化两地金融合作的思路
  连接两地金融市场符合国家利益,内地应更好地利用香港这个金融平台,形成两个金融体系互补、互助、互动的关系。
  (一)用好香港,共同提升其国际金融中心地位
  第一,继续发挥其筹资功能,协助内地筹集资金,把储蓄资金带引到内地。
  第二,通过其高效、多种货币的集资平台,协助内地资金有序“走出去”进行海外投资。
  第三,香港的金融机构和金融工具应积极“走进去”,拓宽在内地的服务范围和类别,为内地提供多元化的金融服务,帮助内地储蓄有效地转化为投资。
  第四、发挥香港在主权财富基金海外投资中的作用。可以在香港设立隐蔽的子公司,或通过香港的基金公司对于主权财富基金进行重新包装,实现资金的市场化运作。
  第五,继续发展在港人民币债券业务,弥补其金融业结构缺失,提升世界金融中心地位。
  (二)香港应当配合内地深化金融体制改革
  我国第三次金融工作会议确定了金融改革的重点。其中第三点是积极稳妥推进金融业对外开放,促进中外资金融企业公平竞争,推进内地与港、澳的金融合作。因此,香港应积极配合内地,为内地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做出贡献。除提供多元化金融服务协助内地融资效率提高以外,应积极探索和拓展外汇储备的使用渠道,协助内地解决国际收支失衡的问题。
  (三)继续推进人民币区域化
  通过香港作为试点实现人民币的区域化,需要循序渐进的过程。在以人民币进行贸易结算、内地与香港货币互换实现后,未来推进人民币在香港可自由兑换、走向区域性货币的工作还包括:
  第一,在业务扩展上,时机成熟时应适当拓宽香港人民币资金的出路,允许香港银行利用人民币存款作贷款和同业拆借,逐步放宽人民币业务范围和扩大人民币流动规模。
  第二,以内地外汇储备支持香港外汇基金,使人民币成为其外汇储备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内地在港继续扩大发行人民币企业债券,进一步放宽更多不同种类及评级的内地企业在港发行人民币债券融资,使在港的人民币服务更为多元化。
  第四,争取尽快在港发行人民币国债。
  (四)促进商品期货市场和金融期货市场的合作
  商品期货市场有巨大合作空间。在交易品种上,香港应与内地大宗物资的需求进行配套,在交易制度、机制方面和伦敦、纽约期货市场加强衔接。这样,香港期货市场就完全可以为国家进口能源、原材料等大宗物资发挥调节供需、规避风险的功能,内地大企业也可以把过去投放到伦敦、纽约、芝加哥的买卖单转投到香港期货市场。
  金融期货市场合作也可以有突破。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的第一个期货品种――股指期货始终没有推出,而香港的股指期货则是其发展最成熟的金融期货产品,其股指期货和股票期权的交易额在2006年均列世界第七。因此,学习和借鉴香港经验,尽快推出股指期货,未来还可考虑推出人民币国债期货等交易品种。
  (五)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合作,完善两地支付结算体系
  为便利资金合法流动、增加资金融通效率、监察资金流动情况,两地应逐步完善金融基础设施的联系:建立香港与广东之间的人民币即时结算系统;推广至内地与香港之间的人民币即时结算系统;推广至内地与香港之间的港元、欧元、美元的即时结算系统。
  (六)借鉴香港经验,完善对外资金融机构监管
  第一,完善对外资银行的监管法规,规范外资金融机构在国内商业银行的股份购买、转让和推出。
  第二,控制外资银行进入速度。(1)控制外资银行来源国及分支机构数量。(2)对外资银行严格审批。(3)采取对等原则,以利于中国商业银行的对外拓展。(4)参照香港银行的经营牌照制度来控制从事不同业务的外资银行的数量和规模。
  第三,应制定《外资金融控股公司参股国内金融企业管理办法》对外资金融控股公司在国内经营业务进行全方位监管;应制定《外资金融机构从事数据外包业务管理办法》,允许国内中小商业银行直接利用国外商业银行在中国建立的数据处理中心和账务处理中心,避免重复投资。
  第四,引入香港国际金融监管的经验,加强对外资银行监管的国际合作。
  (七)加强金融监管合作
  第一,监管重点有所侧重。新兴市场在金融创新方面较发达市场落后,中国内地由于金融市场尚未完全开放,从金融危机中汲取的教训也有别于发达经济体,关注重点在如何推动金融创新和如何规划金融开放。而香港的金融创新则在加强监管,管理金融创新的风险,确保其金融创新能提高资金融通的效率。今后两地需要加强传统控制风险的做法,通过质量审批和市场审批,加强对金融衍生产品监管。
  第二,内地可借鉴香港监管经验,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要,改革监管体系与完善监管法规条例。
  第三,共同监管人民币业务。强化市场准入管理,建立人民币业务审批制度,规定业务范围,按资信状况和资本实力分别颁发离岸业务牌照和有限牌照。
  第四,加强反洗钱合作。
  (作者系国家发改委外经所国际金融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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