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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将重返交易所债市股票类交易划为“禁区”
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 发布时间 2009年07月03日 08:57 作者 张玮
  每经实习记者 张玮 发自北京
    12年后,商业银行回归交易所债市的大门正式开启。昨日,银监会《关于上市商业银行在证券交易所参与债券交易试点有关事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下发,最终让试点成为事实。
    《通知》的出台,标志着上市商业银行终于踏上回归交易所债券市场之路,也意味着建立统一债市迈出重要一步。长期以来形成交易所债市和银行间债市的分割问题有望逐步得到解决。但记者了解到的情况是,目前商业银行对此兴趣不大。
银行:兴趣不高
    “如果把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债市相比,在银行间市场生存的都是鲸鱼这样的巨型动物。”昨日,一位商业银行投行部人士对记者打了这样一个比方,“而交易所债市里养的都是小鱼小虾。”
    目前债券市场被人为分割成银行间市场与交易所市场。其后果造成债券市场发展不平衡,大量资金存在于银行体系。根据央行数据,2008年末债券市场债券托管总额(不包括央行票据托管量)达10.3万亿,其中银行间市场托管量为10万亿元。
    一位商业银行资金部负责人昨天对本报记者表示,银行间市场的债券品种更为丰富,交易量大且流动性非常好,与交易所市场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不过他同时也指出,交易所债券收益率高于银行间市场,而两市间流动性的利差无疑是最具吸引力的套利空间。
    一位券商分析师则认为,大行的资金规模较大,如果进入交易所债市,配置的品种可能也是一些发行规模较大的债券,而不会选择十几亿元规模的中小品种。相比之下,如果中小商业银行进入交易所债市,对活跃公司债券市场的作用更大。
严防银行资金入股市
    “一定要从制度上严防银行资金流入股市。”昨日,一位监管人士称,目前中央国债登记公司(以下简称中债登)正与中国证券登记公司就如何对接系统进行沟通。根据银监会文件精神,商业银行进交易所的结算后台统一放在中债登。
    《通知》第四条明确强调,“在证券交易所参与证券交易试点的上市商业银行不得进行股票类证券交易,以及因市场要素变化可能转为股票类证券的产品(如可转债)的交易。”以此避免银行资金引发股市风险的历史再次重演。
    1997年6月,为防范大量商业银行资金通过证券交易所债券回购方式流入股票市场,造成股市过热风险,所有的商业银行撤出交易所市场,并进入银行间市场进行债券交易。据了解,上交所从2006年开始针对交易所债券市场回购制度方面曾经存在的风险,建立起固定收益类证券综合电子平台。
    为了改变交易所债券市场被边缘化的状态,2009年1月19日,银监会和证监会联合发布了 《关于开展上市商业银行在证券交易所参与债券交易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上市商业银行重返交易所债券市场至此拉开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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