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掀起风暴的潘岳
来源 时代周报 发布时间 2009年06月30日 13:46 作者 高兴翔
 

 

  两大发电集团在金沙江上的暗度陈仓,终于未能绕过环境评价的关口。

  6月11日,国家环保部新闻发言人陶德田宣布,暂停审批华电鲁地拉水电站和华能龙开口水电站。环保部认为,两大电力巨头“未经环评批复擅自进行截流等主题建设工程,对小水电建设环境影响极为不利”。

  更多关注金沙江生态命运的人们,却唯恐“板子高高举起,轻轻放下”的局面再度出现。他们企盼着更加严格、更加透明的环保处置程序,呼唤更多潘岳式的“敢言环保官员”。

  第五次环评风暴?

  或许对华能和华电来说,幸福的时刻太短暂,灾难则来得太突然。

  6月9日,环境保护部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2008年各省(区、市)和五大电力集团公司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情况考核结果的报告》。其中提到,包括华能、华电在内的五大电力集团公司去年都“较好完成”了年度二氧化硫削减任务。

  短短两天后,环保部决定对华能、华电集团(新能源及污染防治项目除外)实施暂停审批。“这就好比一个学生考试,语文及格了,未必数学也会及格”,环保部环评司的一位负责人给出了这样一个形象的比喻。

  “我们宁可现在做‘恶人’,也绝不能将来做‘历史的罪人’”。新一轮大规模投资的热潮中,面对着公众关于环保“松口”的质疑,副部长张力军的话语掷地有声。根据环保部的公开数据,从去年11月到今年5月底,总投资额高达1468亿元的29个“高耗能、高污染”项目环评报告书被退回、不予审批或者缓批。规模之浩大,让人恍然有“第五次环保风暴”的感觉。

  2007年7月3日,原国家环保总局新闻发言人潘岳宣称第四次“环保风暴”已经开始。针对长江、黄河、淮河、海河四大流域部分水污染严重、环境违法问题突出的6市2县5个工业园区实行“流域限批”;对流域内32家重污染企业及6家污水处理厂实行“挂牌督办”。

  潘岳第一次以环保总局新闻发言人的身份出现,是在2003年8月13日“清理整顿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行动”第三次新闻发布会上。他向社会通报了十大环境违法案件的查处情况。

  时年43岁的潘岳,开始正式成为环保系统的明星人物。

  2005年1月18日,新闻发言人潘岳向媒体通报了全国30个严重违反环境法律法规的建设项目名单,并责令立即停建。三峡总公司,国电、华电和大唐,一系列显赫的名字悉数在列。这是自2003年《环境影响评价法》制定实施后,国家环保总局首次大规模对外公布违法开工项目。

  第二年,环保总局决定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资额达2183亿元的56个项目“不予受理”,对投资额达7746亿元163件项目申请作出不予批准或缓批的决定。此举被视为“第二次环保风暴”。

  2007年1月,环保总局发动了第三次环保风暴,通报了投资1123亿元的82个严重违反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的钢铁、电力、冶金等项目,并首次使用“区域限批”的办法,对唐山市、吕梁市、莱芜市、六盘水市等4个城市及国电集团等4家电力企业处以“区域限批”的制裁,以遏制高污染产业盲目扩张。

  2007年1月11日,中央再次大幅度调整国家环保总局党组班子成员。副局长潘岳升任第一副局长。环保总局一位官员曾经这样对记者说,“潘岳最大的特点就是,他敢于直面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

  孤单的行政手段

  重罚华能和华电,也是继“流域审批”之后,中国的环保部门第一次祭出“集团限批”的杀手锏。

  区域限批是一种类似于“连坐”的惩罚办法,即“停止审批违规的行政区域、行业和大型企业的除循环经济类项目外的所有项目,直到它们的违规项目彻底整改为止。”行政区域、行业和大型企业要想解除限批,就必须对环保问题进行彻底整改,否则一律免谈。

  而在原环保总局升格成环保部之后,国内的环保部门仍然未能摆脱相对弱势的尴尬处境。他们急需更加严厉的环境执法权。

  向来敢于直言的潘岳曾经说,“我可以坦率地说,环保部门依然还不是一个强势部门”。

  而在基层,环保部门的处境尤其尴尬。由于隶属于各级地方政府,财权和人事任免权均不独立,由此导致一些地区环保部门审批项目时“站得住的顶不住,顶得住的站不住”。在日常监察执法中,他们亦有三个“不敢查”:开发区不敢查,重点保护企业不敢查,领导不点头的不敢查。

  1986年,潘岳参加了国家环保总局组织的一次记者团活动,前往云南实地采访。随后写了一份近万字的批评性调查报道,批评当地烧山开荒、违规排污等严重污染自然环境的行为。此举遭致当地政府强烈反应,并到环保总局告状,最终导致其离职。

  2007年,潘岳说“环评风暴进行到第三次了,《环评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出台了,绿色GDP也出台了,规划环评也快要出台了……这一个一个脚印见证着我们的艰难,也见证着我们前进的决心。至于我个人的进退成败早已不在计算之内了。”

  潘岳逐渐认识到,“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的原因,表面看似责任在企业,实则其根源在当地政府。地方保护主义浓厚,‘政府不作为’是导致污染事件的根本原因,有关政府和部门负责人应负重要责任。”

  不过,彼时的潘岳已经开始反思,“‘限批’政策在目前相关法规上并没有明确的规定,是我们在已有政策框架下的制度创新。但是行政手段有其自身的弱点,存在着不稳定性、阶段性,甚至还有寻租的可能,因此作为行政手段的‘环保风暴’已经刮到了尽头。” 在他看来,“环保风暴”一次比一次猛烈,而“流域限批”已是环保总局“最后一招”,在既有法律、法规范围内已经把行政手段用到了极限。“必须承认风暴的做法已经走到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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