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每日经济新闻 |
发布时间: |
2009年06月30日 06:36 |
作者: |
曾春;王春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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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经实习生 曾春 记者 王春霞
昨日,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与香港金融管理局总裁任志刚就内地与香港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业务,签署了相关的补充合作备忘录。 央行称,双方同意继续推动香港人民币业务的不断发展,进一步发展内地与香港两个金融体系的互助、互补和互动关系,巩固并发挥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和作用。 社科院经济研究所宏观经济研究室主任袁钢明表示,境外人民币结算从香港开始,是水到渠成的事情,因为香港本地市场上人民币的资金量较大,具有天然的优势。 兴业银行资本营运中心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说,从金融环境上看,香港是一个受到国际广泛认可的城市,人民币贸易结算可以在香港开展,对于发展人民币的离岸市场具有积极的作用。 今年4月21日,中央决定扩大内地金融机构发债的主体,推进内地港资银行在香港发行人民币债券。从3月16日起,内地与香港开通港元、美元、欧元和英镑4个币种的跨境支付业务,以上多种措施被看作是对跨境人民币贸易结算的铺垫。央行与香港地区以及韩国、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白俄罗斯、阿根廷等6个国家和地区的央行及货币当局签署的总金额高达6500亿元人民币货币互换协议,也为人民币跨境结算提供了资金支持基础。 袁钢明表示,人民币用于国际结算是人民币国际化的初级阶段。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将为人民币国际化打下坚实的基础,并积累丰富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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