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国家财政部网站获悉,从下月起,我国将取消小麦、大米、大豆等粮食产品以及硫酸、钢丝等工业品的出口暂定关税,降低微细目滑石粉,部分氟化工品,部分钨、钼、铟等有色金属及其中间品等产品的出口暂定关税。
同时,取消黄磷、磷矿石、合成氨、磷酸、氯化铵、重过磷酸钙、二元复合肥等产品的特别出口关税,对黄磷继续征收20%的出口关税,对其他磷、磷矿石继续征收10%至35%的出口暂定关税,对合成氨、磷酸、氯化铵、重过磷酸钙、二元复合肥等化肥产品(包括工业用化肥)统一征收10%的出口暂定关税。
省商务厅相关负责人对此表示,相关产品的出口关税税率有所降低,将有助于降低企业的成本,提高企业在对外贸易中的竞争力。该负责人表示,四川相关产业的出口企业将在此次关税调整中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