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新京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6月19日 11:21 |
作者: |
钟晶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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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钟晶晶)为防止和解决投资项目超概算问题,发改委与审计署协商并于6月15日下发《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概算调整管理的通知》,要求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凡概算调增幅度超过原批复概算10%及以上的,必须经过审计后,再视情况进行调整。这是自去年底扩大内需项目实施以来,政府首次在中央投资项目“调概”中引入审计监督。
“项目在做前期可行性报告时会有一笔初步预算,但由于时间原因、物价变动因素,例如材料和人工费用变化,会导致概算(从筹建开始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前所需的一切费用)发生变化。”发改委研究院一位专家对记者表示。
今年3月份,中纪委在第一轮重点检查了去年四季度新增1000亿投资扩大内需项目后,对外通报,个别地方存在擅自扩大或缩减建设规模的问题。“今年的物价相对去年较低,因此物价因素将不能成为一些地方的借口。”上述专家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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