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昨天公布对41户中央企业2006至2007年节能减排情况的审计调查结果,截至2007年底,其中36户重点耗能企业已提前完成了“十一五”期间节能879.81万吨标准煤的目标;与2005年相比,41户企业2007年的二氧化硫排放量下降了21.64%,25户石化、钢铁及有色金属企业的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下降了24.57%。
但审计结果显示,一些企业节能效果不佳,10户中央企业的二氧化硫排放量超标;9户中央企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超标。审计署没有公布这些企业的具体名单。审计署企业审计司司长王常松表示,这41户企业是从全国千家重点耗能和国家重点监控污染源企业中随机选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