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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法昨实施 肩负重树消费信心使命
来源 上海证券报 发布时间 2009年06月02日 07:45 作者 吴芳兰
 
  ⊙本报记者  吴芳兰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于6月1日起开始正式实施。昨日,卫生部、农业部、质检总局、工商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相关负责人与网友展开在线交流时表示,食品安全法的实施,可帮助老百姓重新树立对某些食品的消费信心。
  
  食品安全事件抑制消费
  最近几年,我国既出现过真正的食品安全事件,如福寿螺事件、三聚氰胺事件,又有“陈化粮”、“雀巢奶粉碘超标”这样不会导致人体健康问题的食品安全事件。尤其是三聚氰胺事件,不仅导致了三鹿奶粉破产,更导致整个奶粉行业一度遭遇消费者不信任。
  记者了解到,三聚氰胺事件爆发后,一度导致国内奶粉库存大量积压,中国奶业协会有关人员曾经对媒体表示,三聚氰胺事件后,国内对于国产婴幼儿配方奶粉以及液态奶的消费皆大幅减少,并严重影响乳制品企业的生产。在西部地区,鲜奶收购价曾经从最高时的2.8元/公斤跌至1.5元/公斤左右,少数地区收购价在2.2元/公斤左右。
  食品的安全已经成为制约老百姓是否大胆消费的因素之一。
  分段监管、无缝衔接
  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政府部门将发挥分段监管的作用。
  据记者了解,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卫生部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标准制定、食品安全信息公布、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的制定,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质检总局主要是承担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和食品进出口环节的监管工作;工商部门承担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职责;餐饮服务监管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来负责。
  卫生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局副局长苏志表示,食品安全法的监管体制是根据国家的实际情况,同时又按照法制管理的一些规律确定下来的。分段关系实际上是有分有合,分段管理为主,品种管理为辅。
  苏志表示,所谓有分有合,就是对于整个监管工作应有一个统一的规范,在事故处理方面,卫生部组织事故调查处理,重大事故由人民政府成立指挥部来组织事故调查处理。此外,信息将统一发布,对于有些需要统一发布的信息,虽然说是多部门分段监管,但是对社会食品安全质量状况而言是一个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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