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每日经济新闻 |
发布时间: |
2009年05月28日 11:22 |
作者: |
肖晓芬 |
| |
每经记者 肖晓芬 针对王老吉被质疑违法添加夏枯草一事,尽管卫生部已在其网站进行了相关“说明”,但杭州消费者依然将王老吉告上了法庭。《每日经济新闻》昨日了解到,日前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已经口头通知该消费者的律师,此案“暂缓立案”。 今年5月14日,杭州消费者叶征潮称,其“长期饮用王老吉凉茶以后出现胃溃疡”,一纸诉状将王老吉起诉至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叶征潮称,他长时间每天一罐“王老吉”,喝出了胃溃疡,他的主治医生及中医医生均认为,叶征潮的胃病跟长期饮用王老吉有一定关系。 有中医专家指出,王老吉成分中含有的中药“夏枯草”性苦寒,孕妇、经期女性、儿童及脾胃虚寒的人不宜饮用。叶征潮起诉了两方面,一是“王老吉凉茶中部分成分和原料(夏枯草)不在卫生部公布的许可名单之列”,王老吉侵犯他的健康权;二是王老吉应该在包装上注明不适宜人群,叶征潮要求赔偿医药费1元。 昨日,叶征潮的律师徐敏向《每日经济新闻》透露,已接到法院方面的电话,称此案“暂缓立案”,表示这件事要等卫生部的结论,但目前还没有接到法院的任何书面通知。徐敏认为,“从法律的角度讲,没有‘暂缓立案’一说,要么立案,要么不立案,我认为,‘暂缓立案’就相当于不立案。”徐敏认为,法院的这一做法应该是出于谨慎考虑,卫生部的结论和法院立案与否并没有直接的关系。 据了解,杭州消费者诉王老吉一案已引起了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关注,而浙江省高院对此的说法是:“法院只是暂缓立案,等卫生部门关于王老吉相关添加物的鉴定结果出来后再进行相关的法律程序。法院立案应该要有依据的,否则将无法判案。” 徐敏表示,如果法院不立案应该有裁定书,而当事人有权上诉。不过,他表示接下来会采取进一步的法律措施。
|
| |
|
| |
|
| |
|
|
|
|
|